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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人丽妆】为实控人离婚垫付480万律师费,丽人丽妆被责令改正,此前离婚女方分走1.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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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星资本局7月11日消息,7月10日晚间, 丽人丽妆 (605136.SH)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上海 丽人丽妆 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明,公司存在多项违规行为。

  其中提到,2021年至2024年期间内,公司为实际控制人黄韬所涉离婚及财产纠纷事项委托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并代为支付费用合计480万元。

  2026年,在证监局督促下,相关受聘律师事务所已向 丽人丽妆 退还合计480万元。 丽人丽妆 上述为实际控制人垫支费用的表现,属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未审议、未披露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

  监管职能部门决定对 丽人丽妆 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时,认定黄韬、黄梅、李爱丽、叶茂、徐鼎、杜红谱6名当时担任高管未勤勉尽责,分别对各自任职阶段相关信息披露违规事项担责,依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6人全部出具警示函。

  黄韬的前妻翁淑华与黄韬的“天价离婚”案曾引来大量关注。

   丽人丽妆 前身是一家“淘宝夫妇店”,由黄韬和翁淑华于2007年建立。2020年9月29日,公司成功登陆A股,发行价为12.23元每股,实际募集资金4.89亿元人民币。

  2021年,这对创业“夫妇搭档”在公司上市不到一年后便“反目”。2021年3月,黄韬的老婆翁淑华因无法联系到老公,遂在微博平台喊话黄韬,希望他履行“作为老公和爸爸应尽的责任”,双方家庭矛盾也被推至台前。

  2025年4月,黄韬与翁淑华的离婚财产纠纷案终审判决生效,黄韬被判将其持股的约八分之一,即1675万股划归给翁淑华。8月21日,公司公告显示,所涉股份已在中登公司办理完毕过户登记手续。以当日收盘价10.27元/股计算,翁淑华获得的股权市值约为1.72亿元人民币。

  不过这场“天价离婚”案有后续。翁淑华分得1674.75万股之后,黄韬再次遭到起诉,翁淑华请求将登记在黄韬名下的企业股份中的1674.75万股过户至子女黄逸琪名下。

  今年6月22日, 丽人丽妆 公告显示,黄韬的离婚后财产纠纷案因前妻翁淑华撤诉,法院裁定案件按撤诉处理。这意味着此前备受关注的1674万股股份过户事宜已暂停。

  业绩上,回顾往期财报数据, 丽人丽妆 的营业收入已连续第5年下滑,自2021年的41.55亿元降至2025年的16.92亿元人民币,5年间营业收入规模缩水超24亿元人民币。盈利能力方面,公司2022年和2024年分别亏损1.39亿元、2440万元人民币,仅2023年盈利2953万元人民币,2025年亏损规模又明显扩大。

  2026年一季度, 丽人丽妆 业绩回暖,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5亿元人民币,同比上升15.07%;归母净收入为1033.77万元人民币,上年同期亏损1832.20万元人民币,结束亏损实现盈利。

  二级市场上,截至7月10日收盘, 丽人丽妆 上涨2.40%,报7.26元/股,总市值约29.07亿元人民币,今年以来公司股票价格累计下跌近34%。

  综合澎湃新闻、界面新闻、公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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