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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葫芦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ST葫芦娃 - 控股股东及实控人承诺12个月内不减持且不转让控制权

查看信息来源】   7-16 7:4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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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证智能财讯 ST 葫芦娃 (605199)7月16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海南 葫芦娃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刘景萍、汤旭东共同出具承诺函,自公告披露之日起未来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主动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企业股份,且不转让公司实际控制权。承诺期内因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增加的股份,亦遵守前述不减持承诺。

  截至承诺出具日,刘景萍、汤旭东夫妇直接及通过海南 葫芦娃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间接合计持有公司38.53%的股份。同时,二人作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杭州中嘉瑞管理合伙公司(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合计持有该平台67.50%的合伙公司份额。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二人可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拥有公司控制权。

  从一致行动人整体持股来看,控股股东海南 葫芦娃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43亿股,占比35.79%;浙江孚旺钜德健康发展有限公司持有5751.90万股,占比14.38%;杭州中嘉瑞管理合伙公司(有限合伙)持有2752.70万股,占比6.88%;卢锦华持有1955.65万股,占比4.89%;汤杰丞持有1878.95万股,占比4.70%;汤旭东持有1095.60万股,占比2.74%。上述六名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8亿股,占总股本的69.36%。

  公司表示,本次承诺基于承诺方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核校:孙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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