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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为科技】隐匿超2.7亿元关联交易及资产查封未及时披露,*ST泉为及高管拟被罚超3000万元
【查看信息来源】 7-17 10:40:00
7月16日,*ST泉为( 泉为科技 ,300716.SZ)发布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非法,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褚一凡等人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公司及多名当时担任董监高合计被罚金额超过3000万元。
其中,广东证监局拟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60万元罚款;对褚一凡给予警告,并处以1550万元罚款。同时,相关责任人雷心跃、张庆峰和李会也分别被罚款280万元、160万元和20万元。
监管查明, 泉为科技 曾隐匿关联交易。
2023年1月起,褚一凡成为 泉为科技 实际控制人,同月,褚一凡亲属于事实际控制安徽汇祥建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祥建安”),汇祥建安系公司关联法人。汇祥建安承建公司子公司安徽泉为绿能 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泉为”)光伏工厂项目,并向公司子公司山东泉为 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泉为”)采购货物,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3年1月18日至2023年5月19日, 泉为科技 与汇祥建安发生关联交易累计金额431.77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0%。2023年1月18日至12月31日,公司与汇祥建安发生关联交易累计金额2.72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5.27%,占公司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85%。
监管认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应当及时披露,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上述关联交易情况,也未按规定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2024年8月起,山东泉为厂房、车辆、土地使用权等主要资产逐渐被多地人民法院查封,山东泉为被查封资产账面净值212,072,382.02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8.65%。公司不晚于2024年12月6日知悉资产被查封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上述主要资产被查封情况,但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5年4月29日,公司发布公告,披露山东泉为及安徽泉为厂房、车辆、土地使用权等主要资产被查封情况。
监管认定, 泉为科技 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交易、主要资产被查封等重大事项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壹款的规定,公司未按规定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关联交易事项,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贰款的规定,分别构成《证券法》第壹百九十七条第壹款、第贰款所述犯法行为。
这时, 泉为科技 涉案期间有关董事、监事、顶级管理人员涉嫌违反《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叁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壹百九十七条第壹款、第贰款所述“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