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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宿州产投集团被出具警示函,未按时披露年报

查看信息来源】   8-7 17:33:15  

  蓝鲸新闻8月7日讯,最近,安徽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 宿州市 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决定书显示, 宿州市 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存在以下情形: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

  以上行为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针对上述犯法行为,安徽证监局对 宿州市 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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