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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证券】财通证券被出具警示函 - 涉经纪、自营业务

查看信息来源】   8-7 17:3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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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证监局8月7日公布,对 财通证券 (601108.SH)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经查, 财通证券 存在以下情形:一是经纪业务在内部制度建设、账户监测预警处理、权限管理等方面存在不足。二是自营业务在部门及岗位职能独立、交易指令审核、询价活动监测、合规人员派驻、稽核工作等方面存在不足。

  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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