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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被罚622.64万,涉年报审计存在虚假记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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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鲸新闻8月8日讯,最近,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行政处理决定书,剑指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责任人。

  决定书显示,中兴财光华在为 江苏吴中 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供2022年和2023年年报审计服务时,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江苏吴中 通过与关联公司开展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形成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且未按规定披露。中兴财光华在审计进程中未勤勉尽责,未对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循环的内部控制测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本质程序及货币资金、其它流动资产本质程序均存在缺陷。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签字注册会计师俞俊、楼佳男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针对上述犯法行为,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责令改正,没收审计业务收入2,075,471.68元,并处以6,226,415.04元罚款;对俞俊、楼佳男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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