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券商及保荐代表人被警示。
5月15日,上海证交所披露多则罚单,剑指深圳中兴新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新材”)IPO中存在的违规事项。中兴新材及两名保荐代表人被通报批判,中介机构 中信建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等则被予以监管警示。
值得注意的是,罚单中所指出的违规事项是上海证交所在现场督导中发现的。今年以来,已经有6家券商在现场督导中不合格被罚。而根据沪深交易所最新发布的《现场督导指引》,未来现场督导不仅会拓宽覆盖面,还增加了“随机抽取”的形式。
中信建投 再收警示函
中兴新材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隔膜研发、生产、销售,主要客户包含 比亚迪 、 宁德时代 等。中兴新材原拟闯关科创板IPO,于2023年3月获得受理,随后30天进入问询阶段。不过,同年10月,中兴新材主动取消了上市申请。
虽然中兴新材IPO已经终止,但监管职能部门对发行上市进程中存在的违规事项仍不手软。据深交所,上述当事方违规事项主要聚焦在两个方面。
一是对发行人废膜管理相关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及运行情况的核查工作明显不到位。记者了解到,发行人报告期内因废膜管理内部控制存在缺陷造成少计废膜收入,后发行人称对与此相关的内部控制进行了整改并有效运行。保荐机构发表了肯定意见。
不过,深交所现场督导后发现,发行人关于废膜回收交易、废膜认定标准等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在废膜管理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后仍未严格执行相关内部制度,保荐人相关核查工作明显不到位。
二是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对部分研发费用相关事项核查不充分、获取证据不完整,无法支撑发行人研发费用归集真实、准确、完整的核查结论。而发行人中兴新材则被指,研发活动相关内部控制未有效执行。
基于上述情况,中兴新材作为信息披露第壹责任人、两名保荐代表人因对违规负有直接责任,均被通报批判。 中信建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和两名签字注册会计师被警示。
这是 中信建投 近期第贰次因投行业务收到监管职能部门的警示函。4月30日,作为 格力地产 债券“23格地01”的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因咨询审计机构工作底稿留痕不足,未对发行人管理层制作访谈记录,未对发行人重大损失披露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建投 也被广东证监局出具了警示函。
已经有6家券商现场督导不合格
此次处罚,是因为交易所在现场督导中发现违规事项。在今年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记者会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吴清曾提到,当前现场检查和现场督导的覆盖面还非常有限,下一步要成倍地大幅提高覆盖面。
现场检查和现场督导虽然都是强化全链条监管的重要手段,但又有所不同。前者是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导,主要检查发行人,同步关注中介机构执业质量。后者则是由交易所主导,主要检查以保荐机构为主的证券服务机构。
据券商中国记者不完全统计,2024年以来,已经有6家券商“折”在现场督导,包含 中信建投 、 浙商证券 、 海通证券 、国投证券、 国信证券 、 招商证券 。
其中, 海通证券 两次被上海证交所点名,第壹次是存在首发保荐业务履职尽责明显不到位、投行质控内核部门未识别项目重大风险及对尽职调查把关不审慎等缺陷。第贰次是在科利德项目的现场督导中发现, 海通证券 在保荐业务内部质量控制方面存在薄弱环节。一是质控、内核意见落实不到位。二是质控部门现场核查有效性不足。
从上述6家券商的罚单看,违规事项主要聚焦在尽职调查履职不到位,或项目流水、收入等核查不到位。
值得强调的是,沪深交易所4月30日最新发布的《现场督导指引》,已明确提出将从三个方面强化现场督导力度。
一是明确“一督到底”原则,取消发行上市时申请或撤消保荐也不影响被督导。
二是拓宽现场督导覆盖面。其中提到,将根据以上市公司质量为导向的保荐机构执业质量评价结果,随机抽取已受理项目,对保荐人启动现场督导。换言之,投行执业质量评价结果越低,或更容易被督导。
三是强化现场督导与自律监管有效衔接。即明确将对相关违规行为,采取相应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罚。从前述6家券商被采取的监察管理措施看,主要以警示和通报批判为主。但也有相对更重的处罚,如 浙商证券 的两位保荐代表人。
据上海证交所,作为星星冷链的保荐人,利用前任保荐人员工开展相关工作,未能确保自身独立性,且未能勤勉尽责督促发行人在申报文件中如实披露历次聘请保荐机构情况,另外在尽职调查等方面也存在履职不到位的情景。最终,两位保荐代表人被予以3个月内不接受保荐代表人签字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及信息披露文件的纪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