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蓉城”微信公众号2月29日消息,目前,经 成都市 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原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学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侦查调查。
经查,宋学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兼职取酬,将应由我支付的款项交由下属单位及他人报销、支付;长期以权谋私,靠“房”吃“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入股、项目推进等方面赚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目巨大。
宋学明极度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厉责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经 成都市 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宋学明开除党籍处罚;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