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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上海六家航司退票互认 - 前段航班延误取消,后段航班可无损退票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3-7 16:36:09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营商环境

  3月7日,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获悉, 上海市 场监管局机场分局和上海消保委空港办牵头行业龙头企业和上海基地航司东方航空、国航上海分公司、南航上海分公司、 春秋航空吉祥航空 、金鹏航空6家航司共同推出《 上海机场 跨航司非连续客票无损退票互认机制》。

  根据该机制,上海始发或到达的往返程航班及在上海转机的国内航班,同一旅客购买本机制互认航空公司的非连续客票,并且实际承运人同是本机制互认航空公司,如因天气、不可抗力原因前一段航班发生延误或取消,后一段航班同享无损退票。

  近年来,在航空消费争议票务类投诉中,很多消费者反映,其购买不同航空公司承运的两张往返机票,前一段航班因天气等不可抗力原因发生延误或取消,后一段航班仍然是正常计划起飞的情景下,该航班机票的退票会被扣除一定比例的手续费,无法全额退钱。尤其是遭遇冬季雨雪天气、夏季台风天气,该类涉及跨航司非连续客票组成的连续行程航班退票问题较为集中,也是航空消费服务争议的热点、堵点。

  航司之间不进行退票互认,一是不同航司的单程机票组成往返程或转机航班机票,实则为两个单独承运合同,所以前段航班不可抗力造成延误或取消,后段航班无法做全额退票处理;二是不同航司的单程机票组成往返程或转机航班机票,这种非连续客票组成行程,航司之间的销售、订座和航班变动信息是不同步和缺失的,所以只能按各自航班的机票退票规定处理。

  上海消保委认为,通过上述退票互认机制,即便消费者选择分段出行,也可消除上段航班对下段航班的影响,从而减少消费者出行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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