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热点 > 商业洞察 > 朋友圈常见的诗词比赛变-刷钱陷阱-操纵者-靠此狂骗千万元!

【参赛者】朋友圈常见的诗词比赛变-刷钱陷阱-操纵者-靠此狂骗千万元!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3-9 6:46:53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参赛者】 【被告人】 【刷钱陷阱】 【操纵者

  一个诗词书画竞赛,在朋友圈发起投票,这看起来是一件习以为常的活动。想然而,这种投票的背后,也有可能隐藏着骗局。闵行区人民法院近期就审理了一起网络竞赛诈骗案件,诗词书画竞赛竟成了“刷钱游戏”,其中的套路究竟是怎样的?

  虚构赛事狂骗1000余万元

  被告人童某经营某传媒公司和某 云计算 公司,雇佣被告人徐某、赵某、谌某、刘某、谢某、曾某为员工。公司屡次举办各类网络诗词书画等竞赛,宣传赛事不收取任何费用,根据点赞票数进行评选,并设置最高20万元或30万元不等的奖金或奖励。

  在竞赛期间,参赛者每日免费点赞票使用达到上限后,系统会显示有偿收费的点赞票,参赛者可以充值购买助力商品增加点赞投票数。“总赞数xxxx”“距离第xx名还要xx赞”,网页上显示着不断靠前的排名,刺激参赛者购买“助力”。

  被害人蒲某就参加了上述竞赛,可是让人纳闷的是:“刷了16余万元才获得一等奖8万元奖金,且拖了很久没有发放,提出要报警才拿到奖金。”

  另一位被害人袁某也发现了端倪:“刷了20万元才获得二等奖2万元奖金,并且发现有人没有点赞,排名却始终在上升,之后这个人就没有了。”

  原来,在童某的企业里,员工根据老板指令添加虚拟 机器人 找虚拟作品参赛,虚拟 机器人 均标注星标,由被告人童某在后台控制名次,以保证获奖名单前14名的选手都是这些虚拟 机器人

  据查明,获奖名单前14名选手与其它参赛者不同,只有姓名,没有具体身份信息、地址,被告人童某通过添加虚拟 机器人 占据高额奖项名次的形式,诈骗参赛人员充值钱款1000余万元。

  闵行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童某、徐某、赵某、谌某、刘某、谢某、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匿真相,诈骗他人欠钱,其行为均构成诈骗罪,属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童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徐某、赵某、谌某、刘某、谢某、曾某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

  综上,结合被告人及被告人单位的认罪态度、到案表现、退赃退赔等情况,人民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童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被告人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被告人赵某、谌某、刘某、谢某、曾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法官说法

  法官认为,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竞赛也成为一种潮流,同时也给犯罪分子无隙可乘。本案是虚构网络竞赛实施诈骗的典型案例。犯罪分子利用参赛者获奖心切的心理,虚构高额奖金,开设助力通道,引诱参赛者们充值投票。

  那么,网络竞赛诈骗案件的“套路”特点有哪些?

  #第壹步:“高额奖金”吸引入局

  非法分子会通过社交媒体发布诱人的活动信息,如“赢取丰厚奖品”“豪车大奖等你来拿”,吸引人们的关注和参与。

  第贰步:“高能对手”施加压力

  活动组织者会设定一个投票期限,并强调投票结果将直接决定竞赛结果,让参赛者们发生紧迫感。同时,设置虚拟参赛者占据高额奖项名次,不论参赛者拉来多少票,永久不会进入前十四名。

  第叁步:“高效助力”诱导付费

  当参赛者们发现自己排名落伍时,活动组织者会诱导他们通过付费购买虚拟助力商品等方式,快速提升投票数。这些费用通常较高且不保证能够获得相应的回报,可是参赛者往往抱着侥幸心理,认为自己花“小钱”能得“大奖”,一步步被坑子套牢。

  网络竞赛投票的精心骗局其实不高明,但为何屡试不爽?该类骗局成功的关键,在于利用了参赛者们的贪欲。通过单纯投票决胜负的“竞赛”,激发参赛者的胜负欲和虚荣心。一步步加大参赛者的“沉没成本”,最终将其套牢。局外人一看就觉得不正确的所谓“竞赛”,却让一心求奖的参赛者们逐渐失去理智。

  法官在此提醒,警惕披着文化外衣的敛财骗局,首先,要更加理智地看待竞赛的价值和意义:不管啥样的竞赛,都是为了展现才能,而不是比拼财富。其次,要通过正规官方渠道参加竞赛,切勿参与高额付费竞赛、刷钱投票等行为。切勿因贪图奖品造成财产损失,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正常的网络投票活动通常不会设置价值过高的奖项和奖品。

手机扫码浏览该文章
 ● 相关商业动态
 ● 相关商业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