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曾俊)3月18日,广东2024年春季高考志愿填报结束,最新官方公布称, 广东省 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下称“依学考录取”)、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结业生统一考试(下称“3+证书”)招生录取时间为3月27日至4月3日。
根据日程表,“依学考录取”结果最快3月29日可查,“3+证书”本科录取结果预计最快3月27日可查,“3+证书”专科录取结果预计最快3月29日可查。3月31日公布补录计划,3月31日~4月1日为补填志愿时间。
根据投档规则,“依学考录取”不分批次。“3+证书”招生录取分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进行录取,按先本科、后专科顺序进行录取。
平行志愿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的准则进行投档,按各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由高到低按考生文化总分(艺体类为合成总分)及排位依次检索投档至院校专业组。招生院校根据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报考院校专业组志愿分档录取。
值得强调的是,投档时,考生排位、志愿相同时一并投档。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其后续院校志愿。说白了,一旦考生被退档,将只能参加补录,而不能参加同批次后续志愿的录取。
省教育考试院指出,报考春季高考招生并被高职(专科)条理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夏季高考本科条理招生录取,不能参加夏季高考高职(专科)条理的招生录取,也不能参加其它类型的高职(专科)条理招生录取。被夏季高考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取消其春季高考招生录取资格。报考春季高考被本科条理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夏季高考和其它形式的招生录取。新生报到时,高职院校不得接受已经被本科条理院校录取考生报到注册。
根据有关规定,已经被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春季高考及其它类型的高职(专科)条理招生录取,但可参加本科条理招生录取。
省教育考试院要求,严格执行学校年度招生计划,严禁招生院校私自超规模、违规承诺录取学生。录取期间,生源好的院校可在年度招生总计划内,申请适当增加春季高考招生计划。院校增加计划须在正式投档前向省教育厅规划处和省招生办公室提出申报,经同意后在互联网上录取系统上办理手续。招生院校若需根据生源情况进行专业间计划调整,只能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的专业间进行且不得影响已投档考生利益。因生源计划调整造成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向考生和社会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