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青海春季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检查通知书》(编号:青检查字【2024】1 号)。因公司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定,决定对公司进行检查。检查组已进场开展工作。
青海春季方面称,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检查工作,同时也根据上海证交所公司管理一部上证公函【2024】0200号《关于青海春季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媒体透露事项的监察管理工作函》的要求,全面展开自查整改,深入反思存在的问题,并严格根据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可能存在被相关部门处罚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