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人丽妆”)发布公告称,实控人黄韬前妻翁淑华请求进行财产分割,将登记在黄韬名下的丽人丽妆股份,合计1.34亿股中的1/8股权份额,即1674.7538万股进行股权划转。以3月27日收盘价格7.80元/股计算,该部分股权的市值约1.3亿余元。 
公告截图
丽人丽妆3月25日晚公告称,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韬通知,得知其收到了上海徐汇区人民法院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因黄韬涉及离婚后财产纠纷,前妻翁淑华请求进行财产分割,请求将登记在黄韬名下的企业股份合计1.34亿股中的1/8股权份额,即1674.7538万股进行股权划转。
丽人丽妆公告称,本次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影响。截至公告日,该案件尚未开庭,尚无法判断诉讼结果、审理时间及对公司本期及期后损益的影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是否发生变动存在不确定性。
公开资料显示,丽人丽妆运营主体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于20十年,总部办公地位于上海,是我国颇有知名度的线上化妆品营销零售服务商。黄韬为大股东,持股33.49%;二股东则为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2012年,阿里 创投 出资4500万元拿下丽人丽妆20%的股权,三年后再次出资1.14亿购得丽人丽妆5.3%股权。 
丽人丽妆网店页面
丽人丽妆于2020年9月29日成功上市登陆A股,股票价格一度达到54.89元/股,市值超过220亿元人民币。同年10月13日和10月15日,丽人丽妆连续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司股票价格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10 月 9 日、10 月 12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 2020 年 10 月 13 日、10 月 14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上涨幅度偏离值累计超过 20%。 
公告截图
2021年3月8日,翁淑华通过个人微博喊话老公黄韬,“记得你是一个有妻儿的男人,记得你身为一个老公和爸爸应尽的责任” 。她表示,这几年黄韬夜晚从不回家,连人影都见不到,孩子生病时,连续拨打其电话也木有回音……此文章发出后话题立即登上热搜。 
翁淑华发布文章截图
2021年3月11日,翁淑华再度在微博发声:“既然你丽人丽妆黄韬眼里只有丽人丽妆和副总,没有这个家,那请注意查收文件,换个地方见吧!”同日,上海证交所向丽人丽妆就相关媒体透露事项发出监管工作函。涉及对象为上市公司、董事、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处理事由为“就相关媒体透露事项明确监管要求”。而黄韬回应翁淑华指责称,自己处于舆论弱势,大家看到的其实不是真相。紧接在2021年3月16日,翁淑华再次发微博要求黄韬不要骚扰自己,并且希望黄韬能亲自和自己当面交谈。
2021年7月13日,丽人丽妆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韬的公告,其因个人与配偶翁淑华离婚纠纷,向上海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等诉讼目前不涉及财产分割,翁淑华因此提起财产保全申请,造成黄韬持有公司股份的112万股被司法冻结。
2023年11月21日,丽人丽妆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韬的公告,其个人与翁淑华离婚纠纷已经相关法院作诞生效判决。根据上海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裁定冻结黄韬持有的1000万股公司股份。据同年7月15日丽人丽妆发布的公告显示,黄韬被冻结股数1,120,000股,占其直接持股数量的0.84%,占公司总股本的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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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30日,丽人丽妆发布2023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收入为2800万元至35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结束亏损实现盈利。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我们时常性损益的净收入为1100万元至1500万元。而其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收入约为-1.4亿元人民币,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我们时常性损益的净收入约为-1.7亿元人民币,每股收益为-0.35元。对此,丽人丽妆表示,2023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收入与2022年相比结束亏损实现盈利,主要系公司新兴渠道业务增长、孵化品牌进展顺畅、存货结构改善及整体费用控制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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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2日,丽人丽妆又公告,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韬的公告,其收悉上海徐汇区人民法院出具的一份《执行裁定书》,按前述裁定书的裁定,黄韬持有被冻结的1000万股公司股份将被司法强制执行。
2023年2月26日,丽人丽妆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股票价格于 2024 年 2 月 1 日、2 月 2 日及 2 月 5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下跌幅度偏离值累计超过 20%。
截至3月27日收盘,丽人丽妆股票价格报收7.80元人民币,较其上市早期54.89元的历史最高价,已大跌超80%。 
2024年3月27日丽人丽妆股票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