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9日, 浙商证券 公告称,公司董事会通过相关决议,拟合计受让国都证券11.16亿股股份(对应股份总数的19.15%)。受让完成后, 浙商证券 将成国都证券第壹大股东。据了解,本次股份转让的价钱为2.673元/股, 浙商证券 将需要准备近30亿元资金。
本次股份转让计划此前曾两次推迟,引发市场猜想,如今终于落定。 浙商证券 表示,此举可以充分施展公司现有业务优势与国都证券业务协同效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刚刚出台的一流投资银行建设意见鼓励券业并购。
董事会终于通过收购方案
3月29日晚, 浙商证券 发布公告,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重庆信托、天津重信、重庆嘉鸿、深圳远为、深圳中峻分别持有的国都证券4.7170%、4.7170%、3.7736%、3.3089%、2.6289%股份,合计股份为19.1454%。本次受让成功后, 浙商证券 将成为国都证券的第壹大股东。
根据公告,此次股份转让价格为2.673元/股,交易尚需履行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全面的合规性确认。根据评估价格,本次受让股份或将需要资金29.84亿元人民币。
“此次交易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有益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强化资源整合,进一步提高公司证券业务的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充分施展公司现有业务优势与国都证券业务协同效应,有益于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浙商证券 有关责任人表示,公司始终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紧紧聚焦于服务中小企业,已在全国部分地区、尤其是长三角区域形成了较好的发展基础,并致力于大力发展北交所业务。公司与国都证券进行深度合作,可以通过施展双方各自优势,更好地服务以中小企业为核心的实体经济发展,以实际行动助力北交所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公司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国家战略的能力。
浙商证券 有关责任人表示,公司将继续围绕服务实体经济和居民财富,聚焦证券公司功能施展,共同助力实体经济加快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和居民财富保值增值,为金融强国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公告称,根据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经评估,截至 2023 年10月31日,国都证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158.26亿元人民币。
曾延期两次
此次 浙商证券 董事会通过相关协议其实不简单,此前相关截止日期已经延期了两次。
30天之前,也就是今年的2月28日, 浙商证券 公告称,2023年12月9日, 浙商证券 披露了《 浙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的公告》;2023年12月30日,公司披露了《 浙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的进展公告》。截至公告披露日(2月28日),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已完成,各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由于交易各方推进决策程序的需求,同意将上述框架协议中约定的最终交易文件签署时间由2024年2月28日前更改为2024年3月31日前。
据了解,这已经不是此次并购案第壹次延期了。去年12月30日, 浙商证券 公告了并购案的进展。公告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方根据相关约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目前相关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工作尚在进行中。鉴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仍需根据审计和评估结果等进一步商量和论证,尚无法在2023年12月31日前签署最终交易文件。
经交易各方一致同意,将相关协议中“双方无法在2023年12月31日前或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的其它日期前签署最终交易文件的,双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更改为:“双方无法在2024年2月28日前或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的其它日期前签署最终交易文件的,任何一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
券商中国记者梳理发现,第壹次是延期了2个月,理由是相关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工作尚在进行中。第贰次是延期1个月,这次审计、评估等工作已完成,可是交易各方推进决策程序需要时间。
施展协同效应
据了解,国都证券建立于2001年12月,并于2017年3月31日在新三板挂牌上市。目前公司第壹大股东为中诚信托,持股比例为13.33%。截至2023年上半年,该公司总资产为356.83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为105.77亿元人民币。2023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8.32亿元人民币,实现净收入4.23亿元人民币。
浙商证券 系浙江第壹家国有上市券商,其实际控制人为浙江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近年来, 浙商证券 一直坚持“同创、同享、同成长”的宗旨,努力与广大中小企业共同成长,行业地位稳步上升,各项业务排名持续上升,形成了“全牌照”“全国性”的业务布局,在投行、财富、资管、期货等领域形成自身特色,在长三角区域形成特色区域优势。
针对此次并购的目的, 浙商证券 在公告中提到,此举符合该公司战略规划,有益于优化资源配置,强化资源整合,施展现有业务优势与国都证券业务协同效应,提升竞争力。
鼓励行业并购
3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监管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意见(试行)》。文件指出,适度拓宽优质机构资本空间,支持头部机构通过并购重组、组织创新等方式做优做强;鼓励中小机构不同化发展、特色化经营,结合股东特点、区域优势、人才储蓄等资源天赋和专业能力做精做细。
文件还明确了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目标。力争通过5年左右时间,推动形成10家左右优质头部机构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态势;到2035年,形成2至3家具备国际竞争力与市场引领力的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
有券商非银研报表示,缔造一流投行的目标有望推动券商进行兼并收购。当前我国证券行业牌照数量多、业务同质性强,多数中小券商难以提供较高的附加钱值,且证券业集中度低于银行、保险等行业,有通过收并购出清部分券商的需求。另外,我国头部券商与国际一流投行仍有较大差距,要想缔造优质头部机构甚至具备国际竞争力的领先投行,高质量发展是一方面,通过外延并购做大是另一方面,预计业内将继续出现兼并收购案例,行业集中度也有望随之提升,头尾部券商分化将加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