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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以诉前替代性修复方式恢复生态环境 被告人-去海底种珊瑚-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4-2 4:42:19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合作社】 【生态环境】 【被告人

  最近,由龙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污染环境案件获审判机关判决,这是自2023年8月15日“两高”施行环境污染犯罪司法解释以来,深圳检察机关首例开展诉前替代性修复工作的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

  2022年,被告人袁某甲承接了A公司在各口岸的司机接驳点移动茅厕清粪业务。其后两个月间,袁某甲默许其子袁某乙与A公司员工荣某某、张某某屡次偷排粪渣。经鉴定,偷排的粪渣中含重金属等有毒物质。

  2023年2月24日,侦查机关将该案移送龙岗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办理期间,袁某甲等4人提出通过修复手段挽回犯法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的意愿。龙岗区检察院在充分论证后,出具《诉前替代性修复方案确认书》。因未经处理的粪渣直接进入排水管网,会造成水环境质量下降,最终汇入海洋后造成对生态环境的不良影响,而珊瑚能有效净化海洋,龙岗区检察院征求深圳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的意见后,最终确定了种植红珊瑚的修复方案。

  在龙岗区检察院的见证与监督下,袁某甲等4人委托广东海洋大学深圳研究院在深圳大鹏新区东涌码头附近海域种植珊瑚,并委托第叁方公司对种植效果进行评估。2023年12月,第叁方公司出具《深圳东涌珊瑚移植效果评估监测报告》,确认本次种植红珊瑚607株,成活率100%,达到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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