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 罗欣药业 (002793.SZ)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山东罗欣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欣控股”)因违规减持被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理。
公告显示,罗欣控股于2023年12月1日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证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罗欣控股立案。2024年4月3日, 罗欣药业 收到罗欣控股通知,其已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理决定书》。
经浙江证监局查明,罗欣控股作为 罗欣药业 控股股东,截至2023年5月17日,持有 罗欣药业 股份比例为31.23%。2023年5月18日至24日,罗欣控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 罗欣药业 股份合计6225万股,占 罗欣药业 总股本的5.72%。罗欣控股在合计减持比例达到5%时未按规定停止交易,违规减持787.06万股,占总股本的0.72%,合计成交金额为5233.93万元。根据拟制成本法计算,罗欣控股违法所得为230.10万元。
2023年5月24日, 罗欣药业 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了罗欣控股上述减持详细情况。
浙江证监局认为,上述违法事实,有公司公告、相关说明、证券账户资料、证券交易流水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罗欣控股合计持有 罗欣药业 5%以上股份,在合计减持 罗欣药业 股份比例达到5%后,未按规定停止交易,该行为违反《证券法》有关规定,构成限制期买卖股票的违法情形。根据当事人犯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水平,依据《证券法》有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罗欣控股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30.10万元人民币,并处罚款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