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4月18日电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4月18日, 湖北省 黄冈市 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人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范一飞受贿一案。
黄冈市 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称,1993年至2022年,被告人范一飞利用担任原中国人民 建设银行 信托投资公司计财部经理、总经理助理、资金计划部副主任,中国 建设银行 资金计划部副主任、财务会计部总经理、计划财务部总经理、行长助理、党委委员、副行长,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 上海银行 老总,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和利用职权或地位形成的有利条件,通过其它国家职员职务上的表现,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融资、业务承揽、工作调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财物合计折合人民币3.86亿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范一飞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范一飞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公开资料显示,范一飞在金融系统近40年,从银行基层员工逐步成长为领导干部。2022年11月,官方通报其在任上被查。他是中共二十大后首位落马的副省部级官员。
2023年6月,官方通报其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毫无纪法底线,轻举妄动,“靠金融吃金融”“以钱生钱”,长期以“投资”为名大搞权钱交易,和“大搞迷信活动”“纵容亲属不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等。
今年播放的专题片《持续发力纵深推进》披露范一飞违纪违法细节,其暗渡陈仓的敛财通道主要是经由弟弟范侃经营的一家投资公司。行贿者向范一飞送上的大都不是可见的金银财宝,而是提供“投资”项目,设置金融产品,由公司出面“投资”作为幌子就能获取利益丰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