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作为特许经营机构,不管开业还是关停都需要经过相关部门批准,这条红线金融机构不可触碰。
目前,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官方网站披露,山西芮城农村商业银行因未经批准终止分支机构营业被罚款50万元人民币,芮城农商银行北街储蓄所金融许可证也被撤消。
对此,某券商银行业分析师向财联社记者表示,监管职能部门对于金融机构下属分支机构的开业、停业都有清楚的规定,要求其务必做到提前报备。一般而言,此举是为了更好的服务周遭群众,满足其金融需求,同时也意在维护金融机构的严肃性。当然,一些银行机构由于互联网金融的冲击造成部分网点业务量缩减,可能会选择被迫停业。但不管出于何种原因,银行未来批准私自停业的表现一定会被处罚。
未经批准私自停业一农商行下属储蓄所许可证被撤消
据相关文件披露,对山西芮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处罚的机构为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运城监管分局。其批复日期为2024年4月11日。
据天眼查信息,山西芮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 芮城县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建立于1997年,位于 山西省 运城市 。企业注册资金50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0000万人民币。
另外,在山西农商联合银行正式开业后,山西农商联合银行依据省政府授权,对辖内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履行管理、指导、协调、服务职能。依据其官方网站信息,山西芮城农村商业银行也已经“入列”,成为山西农商联合银行的下属机构。
财联社记者查询发现,依据《 中国银行 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规定,中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连续停止营业时间3天以上、6个月以内为临时停业。临时停业的申请人应当是拟临时停业分支机构的分行或分行以上管理机构;由机构所在地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另外,中资商业银行境内外分支机构终止营业的(被依法撤消除外),应当提出终止营业申请。
另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贰十三条规定,经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公告。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撤消其经营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两年来发生四起私自停业事件处罚不尽相同
财联社记者查询发现,近两年来,未经批准私自停业的案例约有四起,其中去年发生了两起。
具体来看,去年6月7日,监管网站披露, 工商银行 哈尔滨雷锋储蓄所因未经监管职能部门批准终止营业,被撤消金融许可证。
去年9月6日,监管网站披露,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西湖区支行梅家坞分理处未经监管职能部门批准自行停业超过6个月,被撤消金融许可证。
今年1月5日,监管网站披露,中国 民生银行 常州支行未经监管职能部门批准终止分支机构营业,被罚款60万元。但监管职能部门并未指出具体停业的分支机构名称,也未撤消其金融许可证。
另外,财联社记者还注意到,依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信息,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22日,宣布退出的商业银行网点共有2649家。其中,国有六大行累计有773家下属机构网点宣布停止营业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