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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A】深交所向*ST围海发出关注函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5-1 5:17:24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万科A】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ST围海】 【关注函】 【深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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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5月1日,深交所向 *ST围海 (SZ 002586,收盘价:1.82元)发出关注函。

  浙江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月30日晚间,你公司披露的《关于申请撤消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它风险警示的公告》显示,你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它风险警示的情形均已消除,你公司符合申请撤消退市风险警示及其它风险警示的条件。

  我部注意到:(1)你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以下简称“宁波局”)出具的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涉及的事实主要包含公司2019年度无合理依据对上海千年相关商誉全额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和部分工程项目会计处理存在问题引发你公司虚增2021年度利润、虚减2022年度利润。(2)2024年1月31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过失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以下简称《会计过失更正公告》)显示,你公司根据自查结果,更正上海千年2018年至2022年收入、成本,并相应调整商誉减值、其它非流动资产减值、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等。(3)你公司于4月30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风险提示函的公告》显示宁波局正在对你公司会计过失更正相关事项继续调查。

  根据《深圳证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9.5.2条规定,上市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连续三年被认定存在虚假记载(2020年及以后年度)将触及重大违法退市。宁波局正在对你公司会计过失更正相关事项继续调查表明你公司2020年至2022年的年度报告可能均存在虚假记载,你公司可能触及“财务指标连续三年存在虚假记载”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标准,你公司可能不符合申请撤消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我部在事前审核中反复提醒你公司董事会审慎披露关于符合撤消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的内容,避免严重误导投资者。

  我部对上述情形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顶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3年1至12月份, *ST围海 的营业收入构成为:建筑施工占比92.25%,技术服务占比7.7%,其它业务收入占比0.05%。

   *ST围海 的老总是沈海标,男,42岁,学历背景为硕士;总经理是汪文强,男,49岁,学历背景为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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