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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椰树集团】椰树集团因涉嫌违反广告法被罚40万元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5-8 14:24:28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椰树集团】 【市场监管】 【海口市

  5月8日,据天眼查信息,椰树集团有限公司因违反广告法,近日被 海口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罚款40万元。处罚事由显示,该公司在自设网站发布的宣传图文,出现使用国家机关职员进行商业营销的情形,并使用一些违背公序良俗的宣传广告语,涉嫌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

  此前椰树集团曾屡次因广告不规范等许多问题被处罚。公开报道显示,早在2009年,椰树集团旗下产品曾打出“怕不行,喝椰树牌石榴汁”“木瓜丰满我丰满”等广告词,被消费者呼吁应当将椰树广告归进扫黄打非范畴。同年,因为在 海口市 公交车上印有“老婆喜欢老公喝椰树牌石榴汁”“木瓜丰满我丰满”等广告字眼,被当地监管职能部门认定其为违规发布,责令立即停止并处以1000元罚款。

  2019年初,因“我从小喝到大”广告语,椰树再次被贴上恶俗标签。2019年2月13日,“海口工商”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 海口市 龙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已对海南椰树集团涉嫌发布违法广告的表现进行立案侦查。据海南日报报道称,龙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椰树集团涉嫌违反广告法的宣传广告牌进行了依法拆除。

  2021年,根据海南日报报道,椰树集团在其官方微博上发布含有“椰树集团培养正副总经理学校再招生!!!专业不限,只要懂写作,入学就有车、有房、有高薪、肯定有美女帅哥追”等内容的宣传广告,引发社会争议。 海南省 市场监管局对椰树集团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约谈。椰树集团发布的上述广告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海南省 市场监管局对椰树集团发布涉嫌违法广告的表现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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