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ST 易联众 (SZ300096,股票价格3.11元,市值13亿元人民币,以下简称 易联众 )公告,其于5月8日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公司表示,因涉嫌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等信息披露非法,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去年11月,公司公告经自查发现,公司存在未履行法定审批程序的情景下, 易联众 为当时担任实控人张曦及其关联方提供违规担保,张曦以 易联众 名义签署违规借款的情形。 易联众 在公告中披露了三笔相关交易,相关金额分别约为7.1亿元、0.3亿元和0.5亿元人民币。
对于缘何公司未履行相关程序,却最终担保、借款, 易联众 表示,其自查发现2018年至2020年期间张曦存在屡次未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公章外借的情形。
今年3月,高彩娥诉 易联众 及相关方的民间贷款纠纷一案一审已判决。据一审判决结果, 易联众 、张曦、张华芳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高彩娥借款5000万元人民币,并支付以5000万元为基数自2021年3月4日起至实际履行日止按年化率4.35%计付的利息,和律师代理费70万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
易联众 表示:“前述判决系一审判决,经与律师沟通,公司认为该等判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均存在错误,公司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上诉,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积极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对于此次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 易联众 表示,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各项业务正在稳步推进中。立案侦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