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 海口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对椰树集团有限公司作出一份行政处理,因广告语违背公序良俗,罚款40万元。违法事实显示,椰树集团有限公司在自设网站发布的宣传图文,出现使用国家机关职员进行商业营销的情形,并使用“用椰子擦乳”“南 太平洋 美女很少‘飞机场’”等违背公序良俗的宣传广告语。
椰树集团又双叒叕因涉擦边广告登上热搜,再次引发网友热议。因为使用国家机关职员进行商业营销,使用“用椰子擦乳”“很少‘飞机场’”等不良用语,当地市场监管职能部门对其开出40万罚单,有法可循,有凭有据。不过,网友其实不买账。有网友直言:“去年椰树集团销售总额50亿元人民币,被罚40万元是毛毛雨,权当这次上热搜的宣传广告费了”。
对于擦边广告而言,处罚只是一种手段不是目的,关键要通过处罚让企业提高法治意识,自觉规范广告行为。然而,从椰树集团以往表现来看,网友的担忧恐怕其实不是多余。
此前,椰树集团就因广告宣传屡次陷入争议,甚至被处罚。早在2009年,椰树集团就因在 海口市 公交车上印有“木瓜丰满我丰满”等广告字眼,被当地工商部门责令立即停止并处以1000元的罚款。2019年,椰树椰汁在新包装印上“大胸美女”,主打“丰胸神器”,被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罚款20万元。2021年3月,椰树集团因在其官方微博上发布“入学就有车、有房、有高薪、肯定有美女帅哥追”等内容的招聘广告,被 海南省 市场监管局约谈,罚款40万元。一次次处罚,并未让椰树集团有所醒悟,营销广告始终游走在法律边缘。
无独有偶,近年来擦边广告、恶俗广告事件时有发生。2017年,绝味鸭脖因“双11”期间发布恶俗广告被长沙工商行政管理局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60万元。 2022年,宝洁因在官方微信号发布“女人脚臭是男人的5倍”等内容的宣传广告,被 广州市 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70万元。在法律明令禁止的情景下,一些企业仍然将擦边、恶俗奉为流量密码,一个重要因素在于犯罪成本过低。与违法广告造成的眼球效应和市场效益相比,几十万元的罚款显然不足以震慑犯法行为,警示不良企业。
其实,对于发布有禁止情形的宣传广告,《广告法》第五十七条有一系列具体罚则。“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事情严峻的,并可以撤消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消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予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揭发布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事情严峻的,并可以撤消营业执照”。只不过在现实中,相关部门往往一罚了之,鲜见顶格处罚,几无撤消执照。
遏制擦边广告,亟待重典治乱。相关部门应进一步细化处罚裁量标准,建立处罚信息共享机制,对于有“前科”的违法广告行为坚决顶格处罚。对于“屡罚屡犯”的企业,该动用撤消营业执照“大杀器”的就要毫不留情。只有运用好递进式处罚手段,激活“沉睡条款”,切实提高犯罪成本,才能给在擦边广告道路上狂奔的椰树集团们,踩下“急刹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