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据中国远洋海运纪律检查监察组、 辽宁省 锦州市 纪委监委消息:目前,中国远洋海运纪律检查监察组、 辽宁省 锦州市 监委对我国远洋海运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老总刘冲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刘冲长期担任国有企业“一把手”,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弃守廉洁底线,将公权力沦为以权谋私的工具,与他人串供并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大量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将应由其个人承担的款项转移给管理服务对象支付;贪占公司财物;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对有关企业被诈骗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物资采购等方面赚取利益,其实不是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冲极度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甚至二十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厉责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远洋海运党组会议、中国远洋海运纪律检查监察组组务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冲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罚;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辽宁省 锦州市 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