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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 有多少场合在滥采指纹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5-30 2:26:57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酒店

  前不久,本站刊登了一篇名为《签完字后,我还应该按指印么?》的报道,引发很多市民读者的热议,记者也逐渐收到一些反馈:“看完这篇报道后,才理解按指印和签名具有相同效力”“开始有意识地减少指印留痕了”“第壹次尝试拒绝按指印”……这时,也有一些读者表示,他们发现原来平淡日子里涉及按指印或是指纹收集的场景远超预期。

  生活中到底还有哪些地方涉及按指印?我们的指纹被收集后保存在了哪里?在不按指印、不收集指纹的情景下,我们能否顺畅推进相关事宜?为了进一步解答市民读者的疑惑,近期记者又走访了多个场所进行采访调查。

  房屋租售、做手术、加装电梯……仍有很多签字场景“默认”按指印

  前几天,市民郑先生带着家人前往市区某私立医院看病,在走完缴费、办理住院等若干流程后,签订家属的手术知情同意书时,郑先生被医护人员要求在签字后同时按下指印。“假如是之前,可能我就直接按下去了,但因为我上个月看了你们的相关报道,于是我尝试着解释,既然我已经签字表示了知情同意,签名和指印有同样的法律效力,那么我能不能不按指印?”现场医护人员对此表示了同意。

  类似的情景也发生在市民刘女士身上,近期,刘女士计划换个地方租住,于是她找到某房产中介公司,经过前期的看房、谈价流程后,到签约环节时,中介要求刘女士与该房屋业主两人在房屋租赁合同的甲乙双方签名处都按上指印。“那时我也提出能否不按指印,因为签名就可以代表我认同了合同内容。在经过我们双方的共同协商之后,中介表示可以,于是我们便都没有按指印。”

  随后,记者以“有房屋要出租”为由走访了多家房屋中介公司,在询问目前租房与买卖房屋是否仍需要合同双方按指印时,多家中介公司均表示的确如此;而在记者向对方解释“签名与按指印的法律效力相同、能否只签名不按指印”时,多位中介人员仍建议记者按指印。“假如你不按指印的话,可能没办法证明这就是你我签的字,一旦以后出现纠纷会比较麻烦。”一位中介人员透露。

  其间,一位中介人员询问记者“不想按指印有啥疑虑”,在记者表示“只是不想把手指弄脏”时,对方则建议,等房产核对后确认基本信息无误了,记者可以就该事宜与另一方商议并酌情处理。

  “之前我们极少有用户主动提出不按指印,大家会觉得多这一步也是为了进一步保障合同效力;但如果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只签名不按指印,我们也会在一切手续完整的情景下认可这份合同。”另一位房屋中介表示。

  采访中记者发现,正是因为某些“约定俗成”的观念,很多人会认为“指纹的效力比签名更高”,这也容易造成一些场景下的指纹滥用。家住滨江路的阿兰对记者说,此前他们所居住的楼栋因为加装电梯,需要楼栋内超过2/3的业主同意,业主委员会为了让那份加装电梯同意书更加有“权威”,在和业主们商议后,很多人都认可了“签字+按指印”的确认方式。

  “但据我所知,当时其实有一些业主其实不居住在这里,而是选择将房屋出租,所以后续也有个别反对加装电梯的业主疑问那些指印和业主我存在不对应的情景。”阿兰表示,“在这样的情景下,到底还有没必要按指印呢?”

  指纹打卡、指纹入闸、指纹寄存……提防指纹认证泛滥应用

  除了按指印外,记者留意到,很多市民更为担忧的是在一些公共场存在指纹识别技术使用泛滥的情景。尤其随着智能终端和手机端的普及应用,诸如指纹解锁、指纹支付、指纹身份认证等使用场景也越来越多,其安全性也日益受到关注。

  以市区某街区为例,记者在走访进程中就发现,该区域涉及“按指纹”的场景多到超乎想象:酒店前台、健身房打卡处、办公楼入闸口、储物柜存放处……市民每一次无意识地轻轻一按,可能就会泄漏自己的指纹信息。对此,记者也前往上述多个场所询问指纹信息存储及处理方式。

  在两家连锁酒店采访时记者发现,此前住户曾被要求“入住酒店时需要同时录入人脸信息和指纹信息”的情景如今已经得到解决。“目前我们不用再录入指纹和人脸识别信息,客人只需要提供身份证件就可以入住。”一位酒店前台职员透露。

  记者了解到,当前国内多地的酒店已经于今年5月开始调整“强制刷脸”入住规定,同步伐整的还有“录入指纹”的规定,相关的核验设备也逐渐取消。一位酒店职员对记者说,目前客人入住时如果没带身份证或是不方便取身世份证,可以通过使用粤居码、微警认证、自助机等方式办理入住登记,只有在这些情境下,办理进程中才需要客人“刷脸”,但酒店方都有注明“让客人自己选择登记方式”。

  但在一些如健身房、写字楼之类的半封闭场合,记者发现仍存在很多以指纹识别方式来录入会员或出入人员信息,并作为主要出入凭据的情景。如在某健身房内,当记者询问“能否不录入指纹、只登记个人信息”时,该健身房职员解释“假如不录入指纹就无法打卡,也用不了客户的储物柜”;随后,记者又询问指纹的贮存端口,对方表示客户的指纹信息都是贮存在公司内部,“个人信息都贮存在我们企业云端,不会对外。”而当记者询问这些用户指纹的存储是否设置了有效期限,和是否会在会员期满后清除用户指纹信息时,对方却表示需询问相关责任人员。

  记者在该健身房相关会员须知的“隐私政策”中也发现,位于《个人信息管理》一栏中提及“为了管理您的个人资料数据,我们需要收集您的个人资料,包含姓名、身份证号或护照、面部特征、指纹、指静脉、性别、身高体重、兴趣爱好、运动设置数据……若您不提供该类信息,将影响相关服务的使用”。

  另外,在一些游泳馆、图书馆、商场、博物馆、水上乐园等人员流动性比较大的公共场所,记者也发现存在很多指纹寄存柜。此类寄存柜如何处理用户指纹信息?记者询问了某寄存柜企业的客服,对方表示,其电子存包柜均具有自动登录与删除指纹的功能。“用户存放物品时系统会先录入指纹,等用户取走物品后,系统会自动删除该用户的指纹信息。”另外对方还提及,系统也可开启固定指纹录入功能,这样指纹可长期使用,但如果要删除指纹信息,就需要管理员来操作。

  律师呼吁: 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意识

  那么,究竟是哪些人或机构“热衷”于记录和贮存人们的生物特征信息呢?记者采访归纳得出,如今收集生物特征信息的主体大致有三大类:一类为部分监控设备的运营主体,如商场、酒店等公共场馆通过监控设备收集信息;另一类为公共职能部门、互联网企业、商业机构等,为发展业务,经过用户授权同意,收集包含用户指纹在内的个人生物特征数据;还有一类则为学术、科研类机构。

  针对以上几类主体,来自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的冯宇平律师认为,如今像一些企事业单位或面向大众的公共场合,实则没必要再用指纹识别,但在民事行为中是否需要以指纹来固定证据,则需要详细情况具体分析。

  冯律师介绍,我国 网络安全 法规定了“谁收集、谁负责”的准则,并规定收集个人信息须经被收集者同意,其中就包含个人生物特征信息。但对于收集到的相关信息如何评估、公开、保护等关键问题,却仍未有具有强制力的法律规范。

  不仅如此,指纹信息由于属于 生物识别 信息,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更被列为“敏感个人信息”。根据规定,对于敏感个人信息需要具有特殊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并且在采取严格保障措施的条件下才能进行处理和使用。因此,冯律师建议,公民应自觉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主动拒绝“任意录入指纹”的情景;同时,在已经录入指纹信息的情景下,也可在结束相关设备或服务使用后,及时申请提出让信息收集方清除个人指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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