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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国资委明确,央企大消息!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6-4 10:54:46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金融机构】 【中央企业】 【国资委


  国务院国资委6月4日消息,6月3日,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召开扩大会议。会议认为,要从严控制增量,各中央企业原则上不得新设、收购、新参股各类金融机构,对服务主业实业效果较小、风险外溢性较大的金融机构原则上不予参股和增持。

培育壮大新兴产业

谋划布局未来产业

  会议指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大局观和全局意识,强化战略规划引领和统筹谋划,指导督促中央企业将自身产业优势与地方资源天赋紧密结合,一体化统筹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紧密结合央企产业焕新行动和未来产业启航行动部署,统筹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新兴产业、谋划布局未来产业,助力中部地区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要积极参与现代化交通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助力中部地区充分施展区位优势,增进要素高效自由便捷流动,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协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低碳发展,严格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大力推进产业绿色改造升级,加快建设清洁低碳能源体系,助力建设美丽中部。

更改完善中央企业

金融业务监管制度

  会议认为,要深入贯彻落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问责规定(试行)》,立足出资人定位,更改完善中央企业金融业务监管制度,突出严的基调,做到“长牙带刺”、有棱有角;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持续督促企业针对风险问题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守住风险底线。

  要从严控制增量,各中央企业原则上不得新设、收购、新参股各类金融机构,对服务主业实业效果较小、风险外溢性较大的金融机构原则上不予参股和增持;做好风险防控,更多采用信息化手段,努力做到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袒露、早处置,对因违规或失职造成重大风险损失的进行追究责任问责,对涉及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相关纪律检查监察机构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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