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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国务院国资委 - 央企原则上不得新设、收购、新参股各类金融机构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6-4 13:19:57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金融机构】 【中央企业】 【国资委】 【国务院国资委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4日讯据国务院国资委网站消息,6月3日,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召开扩大会议。会议认为,要从严控制增量,各中央企业原则上不得新设、收购、新参股各类金融机构,对服务主业实业效果较小、风险外溢性较大的金融机构原则上不予参股和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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