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 梅州市 人民检察院召开“公益诉讼检察助力生态建设”新闻发布会,通报2022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主要做法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梅州市 检察院、市生态环境局、市河长办、市林长办相关负责同志和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邀检察官助理、“益心为公”志愿者、媒体记者等参加发布会。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2022年直到今天年4月,梅州全市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60件、占公益诉讼案件总量的40%,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86件,提起诉讼41件。
发布会通报,梅州检察机关聚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完善“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模式,助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系统治理。其中,针对工地扬尘污染、餐饮油烟等重点大气污染源,依法开展监督,办理涉大气污染公益诉讼案件6件,督促整治违法排放废气和其它空气污染的企业16家;围绕河湖水资源环境、水生态质量保护,开展河湖“清四乱”、妨碍河道行洪等诸多问题专项监督,办理水源地保护、黑臭水体治理等涉水领域案件28件,督促整治污染企业、养殖场107个,修复被污染水域面积万余亩;办理涉非法转运、倾倒固体废物公益诉讼案件共38件,督促清运固体废物1.6万吨,督促治理被固废污染、破坏的土地48.1亩。
发布会通报, 梅州市 检察院聚焦“百千万工程”,出台服务 乡村振兴 “17条措施”,与市农业农村局建立检农协作机制,把服务乡村生态振兴作为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围绕乡村生态环境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领域开展监督,助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办理林地、耕地、渔业等农业自然资源保护案件168件,督促治理被污染、损毁的耕地、林地3434亩;紧盯农村生活废弃垃圾乱堆乱放、农业面源污染等诸多问题,持续加大公益诉讼力度,增进相关部门整改整治,督促整治违法养殖场170家,助力美丽乡村建设;聚焦农村饮用水安全隐患,部署开展专项监督,督促有关方面对养殖废水直排河流,污染水源、危害生态环境的情景进行整治,全市检察机关办理涉饮用水案件21件,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13处。
发布会介绍,梅州检察机关聚焦市委关于绿美梅州生态建设“八大工程”的部署,依法能动履行生态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做实“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以法治力量服务扩绿、兴绿、护绿。在保障林业资源保护方面,开展森林督查案件涉嫌犯罪线索专项监督,推动公安机关刑事立案28件,移交行政机关行政处理55件,行政机关责令涉案当事人补种1451亩、4.9万株,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林业执法司法存在问题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改进措施的建议;积极护航涉林产业发展,强化对梅州金柚、平远脐橙、兴宁茶油等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建立“检察+主管部门+行业协会+重点企业”联动机制,助力“梅字号”特色产业发展;开展替代性修复工作。
发布会介绍,梅州检察机关着力于社会治理现代化,坚持上下一体、内外联动,携手打好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组合拳”。深化执法司法跨部门协作联动,建立“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田长+检察长”等协同工作机制,推动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更好地融入大局、服务大局。 梅州市 检察院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等9部门,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机制。两级院与执法司法部门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跨部门协作制度机制34项,实现信息共享和线索移送。用好最高检部署的“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两级院招募志愿者188人,聘请54名行业专家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 梅州市 检察院建立公益诉讼 大数据 应用平台,对接12345、12315等平台数据,实现“数字赋能监督,监督增进治理”的法律监督模式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