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晚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司司长郭瑞明就近期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ST、退市情况答记者问。
郭瑞明表示,上市公司退市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对于退市前可能存在的非法行为仍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刑事法律责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高度重视涉及退市的投资者保护工作,坚持对上述主体的非法行为“一追到底”,对退市进程中的市场操作、财务做假等行为依法严厉责罚,并多渠道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今年已依法将17家涉嫌犯罪的退市公司及责任人移送司法追究刑事责任,后续司法机关将根据查办进展依法公布案情。
郭瑞明指出,投资者因上市公司非法行为发生损失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支持投资者依法通过诉讼等途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也将引导和支持投资者积极行权,近期已通过支持诉讼、代位诉讼等方式,起诉多家存在非法的退市公司和风险警示公司,2家已获一审法院胜诉判决,5家已获法院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