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上海证交所对IPO发行人上海思尔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尔芯”)开出纪律处罚,5年内不接受其发行上市申请文件。这是注册制以来交易所首单对IPO发行人处以5年内不接受申请文件的纪律处罚。
2021年8月24日,上海证交所受理思尔芯第壹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不过随后公司取消了发行上市申请。经查,思尔芯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其《招股说明书》涉及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合计1536.72万元人民币,占当年度营业收入的11.55%,虚增利润总额合计1246.17万元人民币,占当年度利润总额的118.48%。今年2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对思尔芯及其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理。
记者了解到,思尔芯案是新《证券法》实施以来,发行人在提交申报材料后、未获注册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查办的首例欺诈发行案件。 最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决定,对思尔芯处以400万元罚款;对当时担任思尔芯老总黄学良,当时担任思尔芯董事、首席执行官、总经理ToshioNakama分别处以300万元罚款;对当时担任思尔芯董事、资深副总裁林铠鹏,当时担任思尔芯董事、资深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熊世坤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对当时担任思尔芯首席财务官黎雄应处以150万元罚款;对当时担任思尔芯监事会主席杨录处以100万元罚款。
记者了解到,思尔芯案的处罚依据是新证券法第壹百八十一条。根据该条规定,发行人在其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隐匿重要事实或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尚未发行证券的,处以二百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开年以来,证券监管职能部门持续加强针对非法行为的打击和监管。今年早些时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曾表示,实行注册制,强调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发行上市条件更加多元包容,发行上市全过程更加规范、透明、可预期。但实行注册制,绝不意味着放松质量要求,在把选择权交给市场,强化市场约束的同时,审核把关和法治约束也将更加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