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热点 > 商业洞察 > 昆明 - 由国有企业收购已建成未出售的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保障性住房】昆明 - 由国有企业收购已建成未出售的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7-8 13:43:39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保障性住房】 【商品住房】 【以旧换新

  每经AI快讯, 昆明市 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优化 昆明市 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其中提出,根据“以需定购、双方自愿”的准则,由国有企业收购已建成未出售的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解决工薪收入群体、引进人才的住房问题。支持“以小换大”、“以旧换新”等改善性住房需求,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推出“以旧换新”服务,中介机构提供“优先卖”服务。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符合相关条件的,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手机扫码浏览该文章
 ● 相关商业动态
 ● 相关商业热点
电视广播】  【2024】  【净利润】  【TikTok】  【以旧换新】  【黄金珠宝】  【黄金珠宝首饰】  【广东省】  【交易日】  【CEO】  【智能手表】  【商务部】  【三人行】  【真金白银】  【线上线下】  【服务贸易】  【负面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