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四川”官微消息,目前,经 成都市 委批准, 成都市 纪委监委对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老总李鸣琴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侦查调查。
经查,李鸣琴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背组织原则,隐匿不报个人财产,利用职权为他人工作入职赚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影响,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款项由他人支付,默许亲属利用我职务上的影响谋利;官商勾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赚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目特别巨大。
李鸣琴极度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厉责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经 成都市 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 成都市 委批准,决定给予李鸣琴开除党籍处罚;由 成都市 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