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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科新】业绩预告披露不准 - *ST科新及三名责任人被通报批评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6-20 8:35:05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ST科新】 【2023】 【营业收入】 【上交所】 【责任人】 【业绩预告】 【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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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网财经6月20日讯目前,上海证交所发文,对*ST科新(600234.SH)及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判。

  经上海证交所查明,2024年1月31日,*ST科新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预计公司2023年年度营业收入为1.21亿元到1.45亿元人民币,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收入为-1.82亿元到-1.46亿元人民币。

  3月9日,*ST科新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预计2023年年度扣除与主要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前后的营业收入均为0.65亿元到0.77亿元人民币,实现归母净收入为-1.87亿元到-1.50亿元人民币。

  4月29日,*ST科新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70亿元人民币,实现归母净收入-1.71亿元人民币。上述情形触及《上海证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壹款第(一)项规定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ST科新股票已于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上海证交所认为,公司年度业绩是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及投资者决策发生重大影响,公司理应根据会计准则对当期业绩进行客观、谨慎的估计,确保预告业绩的准确性。*ST科新2023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中预计营业收入超1亿元人民币,但实际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人民币,业绩预告不准确,公司股票因此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ST科新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1.1条、第2.1.5条、第5.1.4条、第5.1.5条、第5.1.10条等有关规定。当时担任老总兼总经理连远锐作为公司主要责任人、信息披露的第壹责任人和经营管理事务具体责任人,当时担任财务总监黄海平作为公司财务事项的具体责任人,当时担任董事会秘书戴蓉作为公司信息披露的具体责任人,未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此,上海证交所对*ST科新及当时担任老总兼总经理连远锐,当时担任财务总监黄海平,当时担任董事会秘书戴蓉予以通报批判。同时,上述纪律处罚,上海证交所将通报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资料显示,*ST科新主要业务为自有房屋租赁业务、高端红酒贸易业务和广告传媒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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