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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提出-八个严禁-防范电子秤作弊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6-21 12:40:39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市场监管总局】 【八个严禁

  据市场监管总局消息,2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严禁实施电子计价秤计量作弊的公告(征求建议稿)》,向社会公开征求建议。征求建议稿提出了“八个严禁”,明确了生产、销售、维修、使用、管理全链条各环节禁止事项,强化了各方责任和管理要求。征求建议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19日。

关于严禁实施电子计价秤计量作弊的公告

(征求建议稿)

  近期,一些不法经营者使用电子计价秤实施计量作弊行为,严重违背诚信经营宗旨,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环境。为坚决杜绝遏制“缺斤短两”计量犯法行为,守护好人民群众身边的公平,现就规范电子计价秤生产、销售、维修、使用、管理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禁生产未经型式批准的电子计价秤产品。

  二、严禁电子计价秤生产厂家私自改变批准型式,为非法改装“留后门”。

  三、严禁销售无厂名、厂址、规格型号、型式批准标志和编号、合格标志、完好铅封等信息的电子计价秤。

  四、严禁销售具有作弊特征的电子计价秤。

  五、严禁非法修理、改装电子计价秤或为改装提供技术服务。

  六、严禁使用未经过检定、检定不合格、超过检定周期、无检定合格标志和具有“作弊”功能的电子计价秤。

  七、严禁利用电子计价秤实施计量作弊、坑骗消费者。

  八、严禁集贸市场主办者不履行计量管理责任,包含不制定计量管理制度、不设置公平秤、不对使用的属于强制检定的电子计价秤登记造册等。

  各级市场监管职能部门要加强电子计价秤生产、销售、维修、使用全链条监督检查,发现违反本公告规定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积极监督,发现上述禁止行为,可通过12315热线或全国12315平台举报。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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