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网站6月24日通报,目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律检查监察组、 青海省 海东市 监委对国家税务总局 四川省 税务局原副巡视员饶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饶勇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挖空心思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公车私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利;大搞权钱交易,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利用影响力为他人赚取利益;道德沦丧,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家风不正对子女失管失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国有资产;为他人在承揽工程、违规享受税收优惠、人事调动和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执法犯法,把税收执法权当作以权谋私的工具,致使国家税收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饶勇极度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和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破坏当地税务系统政治生态,事情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厉责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经国家税务总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饶勇开除党籍处罚;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简历显示,饶勇曾任 青海省 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国家税务总局 四川省 税务局副巡视员等职。
去年9月4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网站通报,饶勇被查。
“上官汇”注意到,在此番被开除党籍的3个多月前,饶勇就已经被逮捕。
今年3月20日消息,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发布消息:国家税务总局 四川省 税务局原副巡视员饶勇涉嫌贪污、受贿一案,由 青海省 海东市 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 青海省 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 海东市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目前, 海东市 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对饶勇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