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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保产险】因给予合同约定外的其他利益 - 太保产险黔西南中支合计被罚28万元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6-25 18:01:40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太保产险】 【黔西南】 【合同约定

  北京商报讯(记者李秀梅)6月2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理信息显示,中国 太平洋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中心支公司,因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合同约定以外的其它利益,被罚款21万元。孙勇当时担任中国 太平洋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被警告并罚款4万元。肖振宇时为中国 太平洋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中心支公司员工,被警告并罚款3万元。 图片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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