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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方】 博士论文被举报抄袭,校方为何五年没有调查结果?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7-15 5:34:45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校方

  □蒋理

  最近, 湖南省 委组织部公布的省委管理干部任前公示中,位列第贰的候选人董某,其身份为现任 湖南省 顶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及二级顶级法官,拟被提拔至省直单位正厅级领导职务。然而,公示期间,网络上迅速出现了一则引人关注的举报信息,指控董某的博士论文存在严重剽窃嫌疑。

  据媒体透露,这已是董某第贰次被举报涉嫌论文剽窃。早在2019年6月,有人便公开举报董某博士论文的剽窃问题。当时,被涉及的湖南大学,迅速作出反应,于同年7月3日发表声明称已成立专项工作组对此事进行调查核对。然而直直到今天日,已经过去了五年时间,湖南大学仍未公布任何调查结果。

  博士论文是否存在剽窃,这不难进行调查、认定,为何校方表示成立专项工作组对此进行调查核对后,却一直没有公布调查结果?是压根没有启动调查,还是调查结果无益于当事人,为了“保护”当事人,于是不进行处理?

  对于眼下的第贰次举报,湖南大学要进行明确的回应,并向公众说明白,五年来是否针对第壹次举报进行了调查,调查核对情况如何。湖南大学的上级主管部门,也要就此进行调查,如果湖南大学存在对学术不端隐匿包庇、查处不力的表现,要组织或委托第叁方机构进行调查核对,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教育部于2016年发布的《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规定,高等学校处理学术不端行为推诿塞责、隐匿包庇、查处不力的,主管部门可以直接组织或委托相关机构查处。高等学校对本校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未能及时查处并做出公正结论,造成恶劣影响的,主管部门应当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并进行通报。

  湖南大学当年的回应是很迅速、及时的,但发布声明称要启动调查核对,却一直没有下文,这不由令人怀疑,这一回应只是为了平息舆论,而不是真要启动调查。这种操作手段,也其实不鲜见。在舆论高度关注时,涉事单位积极表态要进行调查、处理,而等舆论关注度下降后,却不调查、不处理,渺无回应,造成调查“烂尾”。这是对学术不端进行“舆情应对”,而非按学术原则进行严厉的学术调查、处理。

  该校是不是存在这种情景,需要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向公众说明情况。调查清楚一篇博士论文是否涉嫌剽窃,根据学术规范的要求,这没有任何难度,那么,学校为何花了这么长的时间,却没有给出调查结果呢?调查结果无非有二,一是认定不存在剽窃行为,并说明理由;二是认定存在剽窃行为,根据处理学位论文涉嫌剽窃的措施,撤消授予的博士学位。当事人所在单位,根据校方的调查、处理,做出进一步的行政处理,包含撤消职务等。

  进行针对学术不端举报的调查,关键在于,要排除行政与利益因素的干扰,由学校学术委员会组成独立的调查组进行调查。而遗憾的是,有的高校虽然强调学术委员会的独立性、专业性,但却不给学术委员会独立进行学术不端调查、处理的权力。由此造成针对有权有势人员的学术不端举报,一直存在不调查、不处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问题。这是务必纠正、治理的。

  对于高校未能及时查处学术不端并作出公正处理的表现,上级主管部门不能撒手不管,而要及时介入。一方面,要组织、委托第叁方机构进行独立的调查,另一方面,要对学校的“冷眼旁观”(实则是保护、纵容)进行查处。鉴于该校针对第壹次举报,调查五年都没有结果,针对第贰次举报,上级主管部门应该介入了。而学校从保护自身声誉动身,也需要尽快对“针对第壹次举报,为何没有调查结果”做出回应、说明。

  需要明确,任何学校都可能发生学术不端问题,但这只是个体问题,如果对涉嫌学术不端的表现不进行严肃查处,则是制度和环境的问题,这是更严峻的问题,不仅纵容学术不端,还会败坏学校的办学声誉、学术生态。

  (作者是知名教育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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