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 工商银行 纪律检查监察组、 湖北省 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委消息:目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 工商银行 纪律检查监察组、 湖北省 监委对我国 工商银行 湖北省 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王芝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侦查调查。
经查,王芝斌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政治上腐化变质,拉拢人员搞“小圈子”、团团伙伙,串供并转移赃款赃物,对抗组织审查,作风张扬,违反党的优良传统,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违背组织原则,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职工录用工作中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赚取利益;廉洁底线失守,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资金,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在分配住房中侵害集体利益;工作严重不承担责任,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打探、窃取纪律审查和巡视秘密,私自留存信访涉密材料;权力观异化,以权谋私,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擅权妄为、没有节制的滥用权利,违法发放贷款金额巨大。
王芝斌极度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违法发放贷款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厉责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 工商银行 党委研究,决定给予王芝斌开除党籍处罚;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湖北省 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