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发展耐心资本”。
最近,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席吴清主持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时强调,进一步增强资本市场对科技创新的包容性、适配性,培育壮大耐心资本,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引导更多资源要素向新质生产力集聚。
耐心资本能够为科技创新和新兴产业发展提供持续的钱财支持,壮大耐心资本是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引擎。在市场人士看来,壮大耐心资本,要从募资端拓宽长期资金来源,从退出端拓宽退出渠道,吸引源源不断的“长钱”“长投”。
国资等将成重要资金来源
壮大耐心资本,第壹要从源头动身,从募资端解决行业“缺长钱”和“无米下锅”的问题。6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增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完善创业投资“募投管退”全链条政策。在募资端,《措施》提出,多渠道拓宽创业投资资金来源。
对于培育发展壮大耐心资本,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曾表示,除了充分尊重市场规律以外,政府这只“有形的手”也可以施展关键作用,引导各类资本摒弃“急功近利、快进快出、挣快钱”的浮躁心理状态,坚持做长期投资、战略投资、价值投资、责任投资。他重点提及保险资金、银行资金、国资和政府投资基金等三类资金。
对于保险资金,金融监管总局将研究提高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集中度的比率上限。对于银行资金,则是以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为平台,扩大股权投资试点范围;积极支持资产管理机构加大对创业投资的投入,发行适配 创投 基金特点的长期资管产品。
“支持资产管理机构发行适配 创投 基金特点的长期资管产品,银行资金通过理财产品、资管计划等形式参与 创投 基金规模有望进一步加大,尤其是发行适配 创投 基金特点的长期资管产品,能增进资金从短时间储蓄向长期投资转化。”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资本市场监管与改革研究中心副主任郑登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对于国资和政府投资基金,国资委将在放宽规模限制、提高出资比例、重视整体业绩和长期回报考核、明确尽职免责容错条件等方面,给予中央企业 创投 基金更大支持。LP投顾开创人国立波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随着政策的优化和进一步完善,未来一段时期内, 创投 基金资金来源仍将以国资和政府投资基金为主力军;同时,资产配置型的长期资本,如社保资金、保险资金、家族办公室等,也是 创投 基金不可或缺的重要资金来源。
近年来,国资LP(有限合伙人)已经成为 创投 市场的出资主力。今年以来,各地政府出资设立引导基金、母基金的活跃度大幅增加。执中ZERONE数据显示,上半年全国LP认缴出资金额约5069亿元人民币。其中,政府资金认缴出资额为2727亿元人民币,占比53.8%,居首位。在政府投资平台出资下降的环境下,政府引导基金出资1049.83亿元人民币,同比基本持平。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鉴于资金的运作期限和规模配置,可以推动资管机构、银行理财、保险机构和养老机构等,将其能够开展长期投资的钱财,经过规范、精湛的程序和评估,进行私募股权 创投 基金投资。
多举措优化退出渠道
只有退得好,才能募得好。通顺退出渠道,实现 创投 基金增进“投资—退出—再投资”良性循环,是壮大耐心资本的一定要求。资本市场是 创投 基金退出的主要渠道,近年来,多条理资本市场体系不断完善,基础制度不断优化,提高了 创投 基金通过上市、并购退出的效率。这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多措并举,拓宽多元化退出渠道,对创业投资基金减持实施“反向挂钩”机制,开展私募股权 创投 基金实物分配股票试点,在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份额转让试点等。
自2021年私募股权 创投 基金退出规模达到高峰后,近年来,VC/PE基金(即私募股权 创投 基金)减持退出活动逐渐降温。LP投顾发布的《VC/PE机构A股退出报告2023》显示,2021年至2023年,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VC/PE基金,减持退出金额分别为1781.84亿元、1336.18亿元、1049.18亿元人民币,逐年下降。其中,VC/PE基金通过科创板减持退出1429.32亿元人民币,占比最高,为34.30%。
对于进一步优化 创投 基金退出渠道,4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资本市场服务科技企业高水平发展的十六项措施》提出,“扩大私募股权 创投 基金向投资者实物分配股票试点、份额转让试点,拓宽退出渠道”;6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提出,优化私募股权 创投 基金退出“反向挂钩”制度,对合理减持诉求予以支持。另外,监管职能部门鼓励 创投 机构引导被投企业合理选择IPO、并购等多元方式登陆资本市场。
市场人士认为,资本市场相关政策的优化和落地实施,对于优化 创投 基金退出环境将施展积极作用。郑登津表示,进一步优化“反向挂钩”机制,和鼓励通过并购重组等渠道退出,将为私募股权 创投 基金提供更加灵活和多样化的退前途径,不仅有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进资本的循环再投资,还能吸引更多的长期资本投放到创业投资领域。随着政策的深入实施,预计未来私募股权 创投 基金的退出机制将更加成熟,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和可预期的回报,从而吸引更多资金流入,推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国立波认为,未来,通顺私募股权 创投 基金退出渠道,需要重点从两方面入手:首先,IPO是解决退出之痛的钥匙之一。IPO虽然不是顶尖的退出渠道,但却是 创投 基金退出兑现收益的最主要来源。其次,要拓宽退前途径,发展并购市场和S基金(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市场,虽然目前并购退出和S基金退出面临许多挑战,但同样面临巨大的发展机遇。
以高质量发展提升行业吸引力
打铁务必自身硬。私募股权 创投 基金高质量发展,是吸引源源不断长期“活水”的根本。《措施》提出,实施符合创业投资基金特点的不同化监管。据了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在落实《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加快修订《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等配套制度,为私募股权 创投 基金服务新质生产力提供更加坚实的规则保障。
“尽快推动《暂行办法》出台,对于规范 创投 基金健康可持续发展将施展积极作用。”国立波表示,一方面,《暂行办法》将对伪私募实施严打,对真私募给予更多政策支持,优化发展环境;另一方面,私募股权 创投 基金经理超1.2万家,行业机构多而不强,鱼龙混杂。《暂行办法》将加速行业优胜劣汰,推动 创投 行业高质量发展。
其实,随同近年监管加强和市场变化,私募股权 创投 机构数量显现下降趋势,从行业高峰时1.5万家(2020年11月份)降至当前的1.2万余家。
田利辉表示,修订《暂行办法》明确 创投 基金的监察管理要求,规范 创投 基金的运作行为,强化投资者保护,将提升行业的整体规范性,增强投资者信心,吸引更多长期稳定的钱财进入私募股权 创投 领域。同时,修订《暂行办法》能够优化 创投 基金发展环境,降低投资潜在风险,提升 创投 基金的市场吸引力,增进资金在 创投 领域的流动和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