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租房电价乱收费”再次成为大众关注焦点。近期,南都连续报道广州城中村电费加钱现象(点击阅读),并对该现象的持续存在提出了多个疑问。
7月25日, 广州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城中村电费加钱专项整治行动。此次行动中,执法人同步在海珠区18个街道集中检查产业园区、村社物业及城中村出租屋等重点区域电费收费情况。
南都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有公寓的水电费均高于官方规定的价钱,而有的出租屋看似根据较为规范的价钱收取电费,但在执法人员检查租赁合同时被发现可能存在“隐性加钱”。
现场调查:
有管理人员涉嫌在租赁合同内“隐性加钱”
当天上午,南都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海珠区仑头村进行电费加钱犯罪行为进行为提前告知进行检查。
在村内的一家青年公寓内,南都记者了解到该公寓采用预充值方式,租户通过小程序充值后,根据预定水电单价扣费。记者通过小程序上发现,显示的水费单价为5.5元至6元/立方米,远高于政府规定的最高商业用水价4.86元/立方米;电费收费标准则为1元至1.5元/度,同样高于广州居民阶梯电费最高档的单价,因此该公寓涉嫌多收水电费用。
而在村内的另一栋出租屋内,管理人员面对记者提问时表示,这里每户的水电费都通过单独的电表进行计费,每度电0.88元,且不对租客加收管理费。当记者问及楼栋里使用的公共电灯等公摊费用是哪个承担时,该管理人员表示“我自己承担”。
然而,在现场执法人员查看完该出租屋租户与管理方签订的合约后,指出该出租屋涉嫌水电费加钱。“(水电费)算下来是比正常的高了。她在租赁合约上,把加钱的价钱摊在了租金里面。”执法人员现场向该管理人员发放了询问通知书等,并向记者表示案件将深入调查,详细情况不便透露。
根据 广州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数据显示,今年以来, 广州市 电费加钱问题投诉举报数量每月700件左右,投诉情况主要表现为租户被直接收取1.5元/度电费的,或电费、服务费加起来1.5元/度收费的,也有反映电费降低后房东加收租金或管理费、服务费的情景。
据介绍,此次执法行动现场检查产业园区19个、出租屋155栋、临街商铺280户、公寓12家,派发、张贴《规范水电费收费行为的提醒告知书》和《规范水电收费行为提示之“五不得、两应当”》宣传单张500余份,发现违规加收电费线索58个,现场责令整改37户,当场处罚非法主体3宗,拟立案侦查18宗;另外,自《 广州市 供用电条例》实施以来,市监部门共摸查建档城中村出租屋底数35.4万栋,督促完成整改18.4万栋,查处水电价格违法案件272宗。
电费乱象监管难?
市监部门:将不断创新执法方式
在此前的报道中,南都针对城中村电费加钱乱象,提出了监管工作能否更积极有效的问题。在当天的行动中, 广州市 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处责任人也谈到了城中村电费加钱的监察管理难点及深条理问题根源。
他表示, 广州市 城中村的出租屋数量庞大,产权及管理类型也复杂多样,涉及转供电主体、房东、二房东、租户等各类主体众多,问题表现虽然是收费现象,但整个治理环节涉及到出租屋管理、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政策规定与执法依据的衔接等各个方面。
“同时,由于租客顾忌双方租赁关系、在执法调查中配合意愿不强;一些出租屋层层转包,涉及村社、房东、二房东等多个群体,且房东等相对人不在或不常在事发地居住、生活等情况。”针对上述问题,该责任人表示,市场监管职能部门也将不断创新执法方式,加大电费加钱问题线索处置力度。
南都记者了解到,房东、二房东等相当数量收费主体为规避电费违规加钱的法律责任,往往会通过提高租金、收取管理费或其它服务费等方式进行“补偿”,与租客降低电费后造成租赁成本降低的心理预期或存在差距。
对此,市场监管职能部门表示已关注到相关犯罪行为的隐蔽性和变异性,此类问题线索涉及到具体调查取证,如果能查实相关费用与电费、电量捆绑计收,或属于原来多收电费的不妥得利,市场监管职能部门将依法查处。
记者了解到,接着全市市场监管职能部门将根据《 广州市 供用电条例条例》有关工作职责,持续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宣贯和强化执法检查,严查、严管、严治城中村电费加钱问题。
延伸阅读
Q:如何投诉举报城中村出租屋电费加钱?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A:最方便的投诉渠道,就是拨打12345政府热线,来信来访等也可以。市监部门鼓励投诉人主动提供具体的房子租赁地址、收费主体、收费凭据等具体证据,以便执法部门作进一步核查处理。根据有关规定,执法部门依法保护投诉举报人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