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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活动】因虚列费用用于营销活动等,永诚财险晋中中支合计被罚30万元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9-14 21:39:39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营销活动

  北京商报讯(记者胡永新)9月1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理信息显示,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中中心支公司因虚列费用,用于给予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其它利益;虚列费用用于营销活动,被责令改正,罚款25万元。当时担任该中心支公司主要责任人尚瑾对该中心支公司虚列费用,用于给予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其它利益;虚列费用用于营销活动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罚款5万元。 图片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

图片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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