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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山轻机】京山轻机收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公司回应称历史旧案被处理但不改主业稳健增长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11-2 8:39:31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京山轻机】 【罗月雄】 【王建平】 【证监会】 【《立案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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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讯 (记者李万晨曦)11月1日, 京山轻机 发布公告,就此前因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慧大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大成”)虚增利润,造成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非法,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 京山轻机 在公告中表示,本次立案侦查主要针对慧大成历史财务情况的回溯,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回溯事件始末,2018年公司通过增资入股并受让原股东部分股权后而持有慧大成51%股权使慧大成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并入合并报表范围。2019年慧大成经营不善, 京山轻机 在2020年年初立即派驻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等管理人员深度介入慧大成运营,发现其财务情况异常、原股东罗月雄和王建平涉嫌合同诈骗,故于2021年向公安机关主动报案。

  2021年12月,公安机关向公司通报调查进展,其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已对慧大成2016年至2018年历史财务信息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公安机关调查的结果显示,2016年至2018年深圳慧大成存在虚增收入和利润的情形。2022年1月29日,公司据此对前期财务报表进行了过失更正,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过失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慧大成原股东罗月雄、王建平因涉嫌合同诈骗被公安机关逮捕。该案件移交检察院后,由检察院作为公诉机关起诉至 湖北省 京山市人民法院。

  2023年11月份, 湖北省 京山市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判决罗月雄、王建平犯合同诈骗罪。二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 湖北省 荆门市 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5月份, 湖北省 荆门市 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罗月雄、王建平犯合同诈骗罪。

  据公司相关责任人介绍,早在2022年1月29日, 京山轻机 就已经对相关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会计过失更正和追溯调整的工作,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审计报告,已将与慧大成相关的过失事项全部调整。公司《2021年度报告》对慧大成的危险事项进行了全额、充分的计提。2022年1月29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过失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称,因控股子公司深圳慧大成2016至2018年存在虚增收入和利润的情形,造成公司2016年至2020年年报存在会计过失,并据此对前期财务报表进行了过失更正及追溯调整。根据公告,上述会计过失更正造成 京山轻机 2016年至2020年净收入分别调减646.32万元、调减1865.75万元、调减3861.62万元、调增466.18万元、调增278.1万元;造成2016年至2020年利润总额分别调减646.32万元、调减1865.74万元、调减4650.22万元、调增575.61万元、调增426.63万元;造成2018年至2019年营业收入分别调减5819.22万元、调增653.33万元。

  目前,尽管公司面临立案侦查,可是 京山轻机 方面表示,这一立案侦查其实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等关键环节造成重大的不利影响。此次的会计过失调整,主要是针对慧大成历史财务情况的回溯梳理,与公司的主要业务,即光伏装备业务和包装装备业务的正常经营并无瓜葛,其实不会干扰到这两大核心业务的正常运转。

  近年来 京山轻机 保持高速发展的势头,公司2024年10月26日披露的《2024年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66.5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4.43%;归母净收入4.3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5.08%;基本每股收益0.7元。其中,公司第叁季度归母净收入1.6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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