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行政处理决定书,符某民、朱映君内幕交易“ 萃华珠宝 ”,利用11个账户于2022年2月7日至6月16日交易“ 萃华珠宝 ”,获取利益合计39,894,920.81元。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符某民、朱映君内幕交易“ 萃华珠宝 ”的表现,责令其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39,894,920.81元,其中朱映君承担19,947,460.41元,符某民承担19,947,460.40元;处以119,684,762.43元的罚款,其中朱映君承担59,842,381.22元,符某民承担59,842,381.21元。因符某民已去世,对其不再给予行政处理。故责令朱映君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朱映君违法所得19,947,460.41元,并对朱映君处以59,842,381.22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