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陈燕青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理决定书,揭开了85后刘洪涛携手90后娄阁操作新三板股票腾茂科技的内幕,2人因此被罚没近3.35亿元人民币。
1985年3月诞生的刘洪涛和1990年10月诞生的娄阁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定性为合作关系,其中娄阁主要负责协助刘洪涛寻找有出售股票需求的新三板挂牌公司,选定股票后,刘洪涛与娄阁共同注资买入目标股票,将股票价格在短时间内拉升至预定的目标卖出价格。随后,刘洪涛利用不明确的信息诱导其它投资者买入股票,刘洪涛、娄阁将卖出股票金额扣除成本费用后再按出资比例进行收益分配。
具体来看,2023年6月19日至9月28日期间,刘洪涛、娄阁实际控制“娄阁” 东方财富 证券账户、“孙某强”申港证券账户、“朱某敏” 财通证券 账户、“叶某标” 东方财富 证券账户、“朱某平” 长江证券 账户、“李某蒙” 中泰证券 账户等6个证券账户交易“腾茂科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查明,操作期间,刘洪涛、娄阁控制使用账户组累计买入约536.6万股,卖出约536.56万股,持有余股702股,扣除税费后盈利约8367.5万元。
为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刘洪涛、娄阁操作“腾茂科技”包含三个阶段:一是建仓阶段,即2023年6月19日,账户组通过大宗交易单向买入500万股,持仓量占流通股本比例由0提高至11.75%;二是拉升股票价格阶段,即6月29日至7月3日,账户组通过高价相关交易拉抬股票价格,股票价格从11.97元/股拉抬至25.8元/股,上涨幅度高达115.54%,同期三板成指从922.86上涨至924.04,上涨幅度0.13%;三是出货阶段,即7月4日至9月28日,账户组累计卖出金额约1.22亿元人民币。其中,7月4日至7月31日为集中卖出期间,卖出价格均接近22.8元/股,累计卖出金额约1.21亿元人民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出,刘洪涛、娄阁的上述行为构成操作证券市场行为。刘洪涛、娄阁在操作“腾茂科技”进程中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属于共同违法。其中,刘洪涛是操作行为的发起者、决策者,起主要作用,应承担主要责任。娄阁是操作行为的实施者,起次要作用,应承担次要责任。
最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责令刘洪涛、娄阁依法处理其非法持有的“腾茂科技”股票;没收刘洪涛、娄阁违法所得约8367.5万元人民币,其中,刘洪涛承担约8047.89万元人民币,娄阁承担约319.6万元;并处以约2.5亿元罚款,其中,刘洪涛承担约2.4亿元人民币,娄阁承担约958.8万元。同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还对刘洪涛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娄阁采取十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近年来,监管层严打内幕交易、操作市场等非法行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吴清日前表示,坚决打击财务做假、操作市场等非法行为,同时在代表人诉讼、先行赔付等方面争取落地更多示范性案例。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操作市场、内幕交易类案件共作出处罚45件、同比增长约10%,处罚责任主体85人(家)次、同比增长约37%,罚没金额约23亿余元、同比增长约9%。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出,操作市场行为通过扭曲交易价格“诈骗”广大投资者“接盘”,实质是对不特定投资人的“欺诈”,务必严厉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