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资本局12月12日消息, 国泰君安 (601211.SH;2611.HK)拟以发行A股股票、H股股票方式换股吸收合并 海通证券 (600837.SH;6837.HK),及募集配套资金(下称“本次交易”)事宜有了新进展。
12月12日晚间, 国泰君安 、 海通证券 均发布公告称,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 国泰君安 和 海通证券 A股股票的情景进行了核查,涉及11名相关自然人买卖 国泰君安 和 海通证券 A股股票,包含 国泰君安 副总裁韩志达、 国泰君安 总审计师赵宏、 国泰君安 监事沈赟的妈妈熊晓华、 国泰君安 员工黄文欣的爸爸黄冠土、 海通证券 境外法律顾问高伟绅律师行顾问律师吕娜的配偶周洋等。 
公告显示,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期间为 国泰君安 、 海通证券 第壹次披露本次交易事项或就本次交易申请股票停牌(孰早)前六个月至《 国泰君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 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第壹次披露之前一日止,即自2024年3月5日起至2024年11月21日期间。
根据公告,2024年5月15日,韩志达卖出138600股 国泰君安 A股股票;赵宏于2024年10月16日卖出20000股 国泰君安 A股股票,又于2024年10月17日卖出52700股 国泰君安 A股股票。
韩志达自2024年7月17日起担任 国泰君安 副总裁,其已出具自查报告,就前述买卖股票行为,韩志达承诺:“我持有 国泰君安 的股票来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我于2024年7月17日起担任 国泰君安 副总裁,交易 国泰君安 股票行为发生在我担任 国泰君安 副总裁之前。”
韩志达表示,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 国泰君安 股票的表现,是基于我的钱财需求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关。“我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 国泰君安 股票时其实不知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不存在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买卖 国泰君安 股票的情形。”
赵宏自2024年10月30日起担任 国泰君安 总审计师,其已出具自查报告,就前述买卖股票行为说明及承诺称:“我持有 国泰君安 的股票来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我于2024年10月30日起担任 国泰君安 总审计师,交易 国泰君安 股票行为发生在我担任 国泰君安 总审计师之前。”
赵宏也表示,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 国泰君安 股票的表现,是基于我和家庭的钱财需求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关,不存在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买卖 国泰君安 股票的情形。
9月5日, 国泰君安 、 海通证券 双双发布停牌公告,拟规画重大资产重组。记者了解到,双方的合并重组,是新“国九条”实施以来头部券商合并重组的首单,也是我国资本市场史上规模最大的A+H双边市场吸收合并、上市券商A+H最大的整合案例,涉及多业务牌照与多家境内外上市挂牌子企业,属于重大无先例的创新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