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晚间, 新易盛 (300502.SZ)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老总高光荣因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等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949.86万元人民币,并处以220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理。该处罚仅涉及高光荣个人,与公司经营无关,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发生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另外,该情况不涉及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经查明,高光荣存在违法事实。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建信信托-金源家族信托单-信托2号(简称家族信托2号)中金财富证券账户交易“ 新易盛 ”由高光荣实际决策。
2023年3月15日至4月11日,高光荣通过家族信托2号账户、高光荣 华泰证券 账户合计转让占上市公司总股本1.42%的“ 新易盛 ”股票,其中,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比例0.42%,违法所得949.86万元。
高光荣通过家族信托2号账户持有“ 新易盛 ”期间,未如实向 新易盛 报告实际持股情况,造成 新易盛 2020年、2021年、2022年年报披露的股东相关情况存在虚假记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为,一是高光荣上述转让股票行为,违反《证券法》等规定,构成《证券法》所述违法情形。二是高光荣上述信息披露犯法行为,违反《证券法》等规定,构成《证券法》所述违法情形。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
一、对高光荣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的犯法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949.86万元人民币,并处以2000万元罚款。
二、对高光荣信息披露犯法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综合上述两项违法事实,对高光荣合计没收违法所得949.86万元人民币,并处以2200万元罚款。合计罚没3149.86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 新易盛 业务主要涵盖全系列光通信应用的光模块,产品服务于 AI/ML集群、云 数据中心 、数据通信、5G无线网络、电信传输、固网接入等领域的国内外客户。
业绩方面, 新易盛 预计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收入28亿元-30.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06.76%-343.08%。该公司提到,受益于算力投资持续增长,高速率产品需求快速提升,公司预计销售收入和净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同时本期利息收入和汇兑收益对公司利润水平发生正向影响。
市场上,截至2月17日收盘, 新易盛 大涨13.11%,收报123.3元/股,公司总市值874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