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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最高检与证监会联合出手 对从严打击证券违法犯罪定调 重点关注12条-增量性-部署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21 16:05:23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投资者】 【证监会】 【资本市场】 【财务造假

  最高检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月21日联合召开“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犯罪增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新闻发布会,此次发布会进一步明确了接着监管层面对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犯罪的部署规划与动作。

  财联社记者全面梳理发现,包含最高检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内,有12个比较明确的动作值得关注: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继续加大对操作行为的打击力度,提升能力,不断丰富线索筛查手段,强化 大数据 收集、智能化分析等技术手段运用,强化对异常账户、交易信息的综合分析研判,提高对操作线索识别发现的精准度和及时性;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将集中军力,抓好对诸如上市公司与市场机构内外勾连、推动股票价格暴涨狂跌、无视监管警示屡查屡犯等恶性操作案件的打击惩办;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施展合力,在完善交易机制、加强交易监测监管的同时,强化协同民事、刑事立体追究责任,推动出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优化行政刑事程序衔接机制,使违法犯罪分子不敢犯、不能犯;

  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通过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舆情监测、投诉举报处理等多渠道识别做假线索,尤其是完善线索举报奖励制度,切实施展内部“吹哨人”的作用;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将紧盯财务洗澡、业绩变脸、异常换所等可疑迹象,提升非法发现能力,优化调查流程,提高处罚效率,持续巩固其实其实不断加强“严”的氛围;

  6.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推动进一步强化民事赔偿和刑事打击,强化立体追究责任;

  7.检察机关将持续加大对财务作假、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等重点领域犯罪的惩办力度,对内幕交易、操作证券市场等犯罪保持高压惩办态势;

  8.检察机关将加强对证券领域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准确认定利用金融衍生品操作市场,利用私募、信托产品实施场外配资等证券犯罪新手段,及时揭露和打击新型金融违法犯罪;

  9.检察机关将持续完善“总对总”移送机制下案件交办制度,规范交办案件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加大督办指导力度,进一步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与效率;

  10.检察机关将积极探索支持、配合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机制,统一损失认定标准,刑民配合高效处置涉案财产,多途径维护投资者权益;

  11.检察机关将着力推进不起诉案件移送证监部门行政处理衔接机制,实现违法犯罪必有罚,助推构建立体化追究责任体系;

  12.检察机关将深化检察机关证券犯罪办案基地建设,施展基地在案件办理、理论研究、工作创新等方面的牵引作用,带动国内各地检察机关证券期货办案质效整体提升。

  会上还发布了最高检第五十五批指导性案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壹批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资本市场监管执法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也是公开展示近年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一些标志性成果,冀此引导全社会凝聚更多法治共识、切实保护市场“三公”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主线一:惩办违法“已然”,震慑违法“未然”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发布会还重点通报了近年来证券犯罪检察工作进展和成效,通报近年来证券行政执法工作进展和成效,这是后续监管主线的实际基础。一系列陈述中,鲜明的数据体现了监管层如何惩办违法“已然”,震慑违法“未然”。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李明提到,严监严管的目标是强本强基,在坚持依法严厉惩戒各类犯罪行为的同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也重视施展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深远的保障作用,着力推动市场生态的不断优化。

  体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严厉惩戒“以局部合规遮掩整体违法”减持行为的鲜明态度。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准则,对某上市公司“定增减持套利”案当事人罚没超2亿元人民币。记者了解到,此案件即 中核钛白 “定增套利+违规减持案”,其中 中核钛白 实控人王泽龙1.33亿元人民币,洪浩炜2119.39万元人民币,韩雨辰77.5万元人民币, 中信证券 及中信中证7166万元人民币, 海通证券 776.44万元。

  保持执法定力,以“零容忍”态度处理了一批典型案件,有力整肃各类违法,深度净化市场环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办理各类案件739件,作出处罚决定592份,罚没款153亿元人民币,超过上一年两倍,其中对恒大地产财务作假案罚款超40亿元人民币,会同财政部对恒大地产案审计机构开出4.41亿元的同类案件“史上最大”罚单。

  在民事赔偿方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充分施展行政执法的“先导”作用,从严处理责任为民事诉讼提供了重要证据支撑。如基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投保机构对某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提起首例代位诉讼,追回被占用资金2.4亿元人民币,实控人及相关高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推动虚假陈述特别代表人诉讼首例诉中调解结案,7195名投资者获赔2.8亿余元。

  突出对上市公司财务作假和“关键少数”等违法犯罪的关键打击。2024年共移送各类案件163件,移送涉嫌犯罪主体600余人。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加大对操作市场行为的打击。2024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42起操作市场案件作出处罚,罚没金额49.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2.2%,其中千万元以上罚单占比41.9%,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操作犯罪案件32件,移送犯罪嫌疑人104人。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持续对财务作假案件实施全链条打击惩处。处罚力度方面,2024年对61起财务作假案件作出行政处理,同比增长17%;案均处罚金额1577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2%;对7起案件根据法定最高限处以罚款,同比增长75%;对69名“董监高”人员实施市场禁入,同比增长9.5%;责任追究方面,有35起案件在处罚上市公司及其责任人员的同时,还追究大股东、实控人等“首恶”组织指使责任,同比增长近60%;对39家中介机构作出行政处理,对5家中介机构暂停业务,不断压实保荐人、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的“看门人”责任。

  发布会上还回顾了如何通过监管执法有效压实相关各方法律责任。例如,压实大股东、实控人的信义义务,“董监高”人员的忠实勤勉义务,中介机构的“看门人”义务,资产管理人的受托义务等等,坚决扭转“公众公司不公”“董事不懂事”“私募不私”等乱象,推动上市公司治理和内控水平不断提升,引导市场各方基于法律规则和市场逻辑有序博弈,持续增强市场自我约束、自我纠偏、自我修复的内生活力。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何艳春还提到,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运行的理论起点,也是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财务作假和虚假陈述本质是资产端欺诈,操作市场和内幕交易本质是投资端欺诈,都会对市场诚信基础造成侵蚀损害,打击投资者信心,破坏市场生态,妨碍上市公司质量提升。4起案例分别涉及上市公司的发行上市、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持续信息披露等不同环节,通过惩处违法,引导实控人、“董监高”人员、中介机构、证券从业人员等市场主体严守法律底线,老实守信,以义取利,达到“以案促治”的执法效果。

  主线二:坚定站稳投资者立场

  在今年2月8日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召开的投资者座谈会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吴清强调,投资者是市场之本,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证券监管的首要任务,其中就提到,监管工作之一就是对各类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非法行为严厉惩戒、一追到底,努力营造融资更规范、投资更放心的市场生态环境,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李明在21日的发布会上再度表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始终把执法作为核心任务,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持续提升执法效能。他也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坚定站稳投资者立场。我国股市中小投资者占比高达96%,风险承受能力薄弱,自力救济能力相对不足,是案件中“看不见的当事人”。对于执法个案中的证据采信、法律适用、法益平衡等具体问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依法行政条件下,更多站在保护投资人的视角,既做好“技术判断”,更做好“价值判断”。

  主线三:强调“严”的主基调,坚持全链条追究责任

  记者了解到,强调“严”的主基调,坚持全链条追究责任贯穿于整个发布会,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证券犯罪的严厉惩戒态度和全链条追究责任的决心。

  最高检副检察长葛晓燕指出,检察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依法从严打击证券犯罪。2022年至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证券犯罪案件数和人数年均增长明显,对财务作假、内幕交易、操作市场等重点犯罪领域保持高压态势。检察机关坚持全链条追究责任,不仅追究直接实施犯罪的人员,还对组织、指挥做假的实控人、董监高,和配合做假的中介组织人员依法追究责任,确保资本市场诚信基石稳固。通过发布指导性案例,检察机关进一步明确了法律适用和打击标准,彰显了对证券犯罪零容忍的态度。

  最高检经济犯罪检察厅厅长杜学毅介绍,此次发布的指导性案例聚焦证券犯罪突出问题,明确了法律适用和指控证明规则,彰显了依法从严、全链条惩办证券犯罪的司法态度。案例中强调对上市公司老总、高管等“关键少数”依法追究责任,同时压实中介组织“看门人”责任,对配合做假的中介人员依法处理。另外,案例还明确了违法所得的追缴规则,确保犯罪分子在经济上没有利益可谋求,体现了从严打击和全链条追究责任的司法理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何艳春表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惩戒证券犯罪行为,通过发布指导性案例,树立执法“标杆”,彰显从严监管的决心。2024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财务作假、操作市场等案件作出高额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实施市场禁入,体现了“长牙带刺”的从严基调。同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坚持精准追究责任,根据有关人员的主观恶性与客观行为不同,划分责任梯度,确保“过罚相当”。通过强化执法力度和监管协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推动资本市场生态不断优化,为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主线四:既保持执法力度,又释放执法温度

  发布会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执法坚持客观中立、不偏不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避免执法结果畸轻畸重、同事不同罚、显失公平,既保持执法力度,又释放执法温度,持续提升执法透明度,努力做到严而有度、严而有方、严而有效。

  一是建立健全违法认定裁量标准。出台《行政处理裁量基本规则》,规定一般处罚、从重处罚、从轻处罚、不予处罚等六种裁量阶次及适用情形,使处罚种类、幅度与案件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水平及当事人主观过错水平相匹配,为执法裁量提供统一“标尺”,确保公平公正、不枉不纵,坚决防止权力任性、职权滥用。

  二是不断加强执法质量内控监督。健全完善执法制度体系,明确执法流程、标准和权限,确保办案程序依法合规、事实铁证如山充分、认定逻辑清晰严密、处罚结果公平适当,法律文书严谨准确,努力做到让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司法审查和市场检验。

  三是依法尊重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调查取证既收集对当事人不利的证据,也收集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告知听证既向当事人做好释法明理,也保障好当事人查询卷宗、举证质证权利,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处罚结论既自觉接受社会各方监督,也依法保护涉案主体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努力使当事人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感受到规范文明、风清气正、公平正义。

  主线五:加强治理合力

  此次发布会正值重要时点。2024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检、公安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办理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完善执法司法部门配合制约机制;7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作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强调加大全方位立体化追究责任力度;8月,最高检经济犯罪检察厅印发《关于办理财务作假犯罪案件有关问题的解答》,明确财务作假犯罪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重点问题,为检察机关办案提供指引。

  到了今年1月,最高检发布3件依法从严厉责罚治中介组织财务作假相关犯罪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警示资本市场各类中介组织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彰显依法从严全链条惩办中介组织财务作假相关犯罪、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司法态度。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李明称,将继续施展好与司法部门、金融监管职能部门等相关各方的治理合力,共同护航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最高检经济犯罪检察厅厅长杜学毅也表示,将加强检察履职与行政监管协同,积极增进行业治理。更好施展派驻制度优势,深化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会商研讨、专业支持等多个方面开展的常态化协作。紧密结合监督办案,与证券监管机构一道,深入研究资本市场违法犯罪特点和形势,分析公司治理、行业管理等方面的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检察意见,助推依法完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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