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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陕西一旅行社连发11次广告意图组织穿越秦岭活动!被罚5万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23 10:58:27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检察院】 【旅行社

  2月23日,南都记者从 陕西省 检察院获悉,不久前,陕西某旅行社公司违反诉前禁止令裁定,意图继续组织进入秦岭核心保护区开展穿越、爬山活动。省检察院直属分院在持续跟进中,发现以上情况,及时向作出禁止令裁定的西安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通报,法院依法对该公司罚款5万元。

   陕西省 检察院表示,穿越、爬山活动会对秦岭核心保护区生态空间和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及野生动物种群及栖息地造成干扰破坏,且存在参加者失去联系、失温、滑坠或迷路风险。省检察院直属分院对组织穿越的陕西某旅行社公司等以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后,经充分调查评估,2025年1月21日申请法院作出全省首批诉前禁止令3件,法院责令陕西某旅行社公司等3公司立即停止相关违法活动。

  禁止令生效后,省检察院直属分院安排专人持续跟进各禁止令履行情况,发现陕西某旅行社公司在春节前后,12天内连续发布11次广告信息,意图组织公众穿越秦岭核心保护区,明显违反禁止令。省检察院直属分院办案团队及时通过可信时间戳固定电子证据,对活动报名平台数据进行核对,询问有关人员后,将相关情况和证据材料通报法院,建议其追究该公司法律责任。法院审查后对该公司罚款5万元人民币,罚款已缴纳。

   陕西省 检察院透露,该做法系该省第壹次运用司法惩戒措施惩办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犯罪行为,对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维护司法权威,具有重要示范意义。

   陕西省 检察院提及,针对非法穿越点位多、保护难度大等许多问题,省检察院直属分院充分施展跨区划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职责,积极运用“ 大数据 ”法律监督模型筛查相关线索,持续加强与秦岭北麓、秦岭南麓等4个基层院一体履职,目前已立办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5件,制发检察建议14件,民事公益诉讼立案7件,坚决以融合履职打击违法穿越行为,切实当好秦岭生态卫士。

  南都此前报道,2024年12月,曾分别在陕西鳌太线与山西太原户外发现遗体的站长“猛蛇过江”,因非法穿越鳌太线被惩处一事受到关注。目前,涉事站长已在视频平台上表态,“鳌太穿越是违规行为,我已经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2024年12月5日, 陕西省 太白县 人民政府、陕西太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陕西省 公安厅森林公安局第贰分局、 陕西省 太白林业局联合发布《禁止“非法穿越秦岭核心保护区和太白山”》的通告。

  通告指出,秦岭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为加强祖脉秦岭太白山生态空间保护,有效整治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干扰野生动物、引发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等非法行为,将依法打击穿越秦岭核心保护区和太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非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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