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艺集团 (002789)3月30日晚间公告,2025年3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拟被处以150万元罚款。
2024年12月23日,因涉嫌信息披露非法,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 建艺集团 进行立案。
《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显示, 建艺集团 涉嫌信息披露非法一案,已由深圳证监局调查完毕,该局依法拟对其作出行政处理。
经查明, 建艺集团 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建艺集团 因与恒大集团相关子公司或项目公司签署施工合同,形成对恒大集团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团的债权,恒大集团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双方采用以房产抵债方式进行债务重组。2022年5月10日、2023年2月13日, 建艺集团 分别与恒大集团子公司深圳万京投资有限公司、新疆卓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新云岳置业有限公司开展以房抵债交易,交易金额合计39,061,426.61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7%,属于《证券法》第八十条第壹款和第贰款第叁项规定应及时披露的事项,但公司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经自查,于2023年8月7日予以补充披露。
深圳证监局认为, 建艺集团 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壹款、第八十条第壹款的规定,涉嫌构成《证券法》第壹百九十七条第壹款所述犯法行为。唐亮当时担任 建艺集团 老总,未勤勉尽责关注到公司签署重大合同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张有文当时担任 建艺集团 总经理兼董事,知悉并审批上述债务重组事项,但未关注并督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林振栋当时担任 建艺集团 董事会秘书,知悉并审批同意相关债务重组事项,但未意识到债务重组相关信息披露法定义务并组织披露。根据有关规定,唐亮、张有文、林振栋是对公司上述犯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深圳证监局拟作出以下决定:对深圳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唐亮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张有文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林振栋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深圳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建筑装饰施工、幕墙施工、智能化、机电设备安置的企业。公司于2016年上市。
业绩方面, 建艺集团 近年来频陷亏损。其中,2023年巨亏5.63亿元人民币。据此前 建艺集团 发布的2024年业绩预告,公司预计全年净收入亏损5.2亿元至7.2亿元人民币。
建艺集团 在业绩预告中披露,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净收入出现较大亏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较上年末较大幅度下降,主要因素系对历史客户的应收账款计提较大金额的减值准备,同时,受市场竞争加剧影响,毛利率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建艺集团 最新股票价格为7.41元,年内下跌幅度近两成。
来源:读创财经
审读:汪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