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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恶劣拟IPO企业应永拒市场门外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4-14 14:09:04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IPO】 【现场检查

  目前,上海证交所披露了对拟IPO的X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决定,并决定禁止X公司5年内申报IPO。X公司在拟IPO进程中存在诸多违规行为,且性质恶劣。个人认为,对于存在恶劣行径的拟IPO企业,有必要将其永远挡在资本市场的大门之外。

  上海证交所披露的处罚决定显示,X公司存在多方面的违规行为。一是阻碍现场检查,销毁证据。在现场检查进程中,发行人方面的有关人员无理由销毁证据,提前清理电脑内容,并对抗问询。

  二是重要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根据X公司的IPO申请文件,该公司存在特殊关系经销商的情形,包含前员工、家属设立或任职的经销商,和关联方经销商等,且其营业收入占比超过50%。发行人披露称已于2021年末完陈规范,但实际情况其实不是如此。

  三是X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存在特殊关系经销商与供货商的异常资金往来,和部分采购业务缺少关键原始单据等情况。

  其实,从X公司所存在的问题来看,仅就其存在特殊关系经销商这一情况而言,上海证交所就不会通过其审核。从本质讲,类似情形容易滋生数据做假。由于特殊关系经销商由“自己人”设立或任职,出于粉饰财务数据和实现上市目的的考虑,这些企业存在财务做假的嫌疑,且其中不乏利益驱动。

  为了提高IPO信息披露质量,将那些不符合基本条件的拟上市公司挡在资本市场之外,IPO现场检查、现场督导等活动早已开展。从结果来看,这些活动获得了一定成效。例如,在某次IPO现场检查中,抽中的5家企业中就有4家决定取消申请文件。而且,只要监管职能部门开展现场检查活动,总会有某些“心虚”的企业取消IPO材料,这也在市场中形成了“一查就撤”的刺目现象。

  另外,在监管职能部门开展的现场检查或现场督导活动中,也不乏出现对抗IPO现场检查、不配合监管职能部门检查人员的现象。说到底,甭管是“一查就撤”,还是对抗IPO现场检查,都无不说明相关拟IPO企业存在“带病闯关”或“浑水摸鱼”的嫌疑。不然,很难给出正确的解释。

  从更长的时间周期来看,A股市场中不仅出现了多家做假上市、欺诈发行的企业,还出现了众多上市后快速变脸的上市公司,甚至曾出现挂牌不久的上市公司大面积业绩变脸的现象。而所有这些情况,显然都不是一个正常市场应有的现象。反过来,这也说明对拟上市企业的从严审核是非常必要的。

  近几年来,监管职能部门始终在提倡从严监管的宗旨,并在日常监管中加以践行。其中,从严监管当然也包含对拟IPO企业的监察管理。这不仅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需求,也是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需求。

  此次上海证交所披露的X公司存在的一系列违规行为,虽然其实不具备普遍性,但也绝不能听之任之。上海证交所作出的5年内禁止IPO申报的处罚,个人认为偏轻。当前A股市场挂牌上市公司已超过5000家,一家企业是否上市,其实其实不能改变什么,更何况还是一家问题公司。基于此,对于那些存在恶劣行径的拟IPO企业,有必要将其永远挡在资本市场的大门之外。如此,既是对相关企业的责罚,也能在市场上发生威慑作用。

  其实,除了拟IPO企业出现过恶劣案例外,类似现象在上市公司中也曾出现过。好比某上市公司曾出现的“1001条提案”等闹剧即是如此。对于这样的上市公司,监管职能部门同样不能手软,这亦是监管从严的应有之义。不然,就会有“后来者”效仿。(作者系财经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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