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经12月22日电, 福能东方 (300173.SZ)公告,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经查明,公司原子公司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在2020年6月与 重庆市 中光电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合谋,通过虚构交易循环资金的形式实施财务做假。具体操作为重庆中光电先向大宇精雕支付虚假货款,形成虚假应收款,随后大宇精雕再以虚假采购名义将资金返还给重庆中光电。这一行为造成 福能东方 2020年虚增利润约3579.85万元人民币,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20.18%;2021年,公司又因对前述虚假预付款计提减值,虚减利润约2265.09万元人民币,占当期利润总额的6.64%。
广东证监局认定公司行为违反《证券法》有关规定,拟作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罚款650万元的行政处理,相关责任人员亦收到告知书且非公司现任董监高。 福能东方 已于2024年一季度出售大宇精雕100%股权,该子公司业务与公司现有主营无关。公司股票将自2025年12月22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12月23日复牌,复牌后股票简称将更改为“ST福能”。